侵犯姓名權的構成要件:
1、侵害行為。
2、行為人的過錯。
3、損害後果。
4、侵害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隐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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