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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研究古代漢語發音

知識 更新时间:2024-07-21 18:13:55

  古人學習漢語的讀音怎樣研究出來的(一)連載

  曉夢迷蝶整理

  

  你看過介紹湖南長沙馬王堆漢墓的影片吧!那個墓裡出土一具完好無缺的女屍。她是西漢時代軚侯利蒼家裡的人,已經有一千多年了。于是你會問:“怎麼知道的呢?”對,學習曆史就要多問幾個“怎麼知道的”。首先,這個墓的結構具有漢墓的一般特征,出土的東西也具有漢代的特點。其次,一号墓裡有“軚侯家丞”泥封;二号墓裡有“長沙丞相”、“利蒼”兩方小印。查查漢代史書,西漢正有一個軚侯名叫利蒼的,曾經當過長沙國丞相。于是這個墓主的身份就确定無疑地考證出來了。考古學上的結論就是這樣用曆史文獻和出土實物相印證而作出來的。當然,更古的史前期的考古結論,還要作許多科學推斷的功夫。

  考察古代的語音也是一樣。比如音韻學家告訴你:“江”字古音①【①古音,傳統音韻學指指代以前的音。本文也采用傳統概念。】讀“工”,“降”字古音讀“洪”等等,你一定也會問:“怎麼知道的呢?”是的,古人都死了,當時又沒有錄音機,而且也沒有描寫語音學,今天怎麼知道古人是那樣發音的呢?原來音韻學家有他們一套辦法。這套辦法和考古學一樣,也不外乎利用曆史文獻,實物和科學的推論。所以研究曆史語音又叫語音考古。現在就和大家談談考察古音的主要方法②【②本文隻介紹“方法”。對各家的考證,不作評論。為了讓沒有學過音韻學的讀者看懂,本文避開一些糾纏的問題,想詳細了解古音學的讀者可以進一步閱讀有關的專門著作。】。

  利用諧聲字的聲旁來考察古音

  我們先來讀幾個字:“蔓”、“慢”、“幔”.“缦”,“饅”、“謾”,這幾個字都讀“曼”的音,都是用“曼”這個形體表示讀音的。“蔓”是藤葛類的植物。上邊的“艹”表示草類。“慢”是不敬的意思,是一種态度,或心理狀态,旁邊的“忄”表示心理類。“幔”是幕的意思,旁邊的“巾”表示布帛類。“缦”是素地無花的絲織品,“纟”表示絲縷類。“镘”是鐵抹子,“钅”表示金屬類。“謾”是言語相欺,“讠”表示言語類。于是我們看到:這些字都有一個共同的部分,即表示讀音的“曼”;又有各自不同的部分,即表示義類範疇的“艹、忄、巾”等。那表示讀音的部分,我們稱之為“聲旁”或“聲符”;表示義類範疇的部分,我們稱之為“形旁”或“意符”。一個聲旁一個形旁台起來成為一個字,這種字就叫“諧聲字”,也叫“形聲字”。漢字從不表音的“象形”、“指事”、“會意”,發展到“諧聲”,是絕處逢生的一大飛躍。當古人用畫圖形的方法再也畫不出來的時候,就創造出變化無窮的形聲合體的辦法來了。也就是說,不論什麼詞,隻要同音,就可以甩同樣的聲旁來書寫,同時用義類符号即形旁加以區别。好了,既然當初造字的原理是這樣确定的,如果我們今天把這個原理反過來看,不是應該說隻要是聲旁相同的字,在造字時代的古人嘴上也必然同音嗎?否則就不會用同樣的聲旁來表示它。甩考察諧聲字偏旁的方法推求古音,其奧秘就在這裡。

  上邊舉的那一串“曼”聲旁的字,因為我們今天讀起來仍然同音,所以并不覺得有什麼異常。但是如果換幾組字來看,情況就不同了。我們現在來看下邊幾組字:

  我——俄、義、儀

  皮——疲、波、頗

  瓜——孤、狐、觚

  每——悔、痗、敏

  這幾組字雖然都有各自共同的聲旁“我、皮、瓜、每”,但是讀起來并不都和聲旁同音。這就值得研究了。按照前邊講的諧聲字原理,在造字時代的古人嘴上,諧聲字本來應該和聲旁同音的,隻是由于後來字音起了變化,一部分保存了舊音,一部分轉變成新音,于是用同一個聲旁的諧聲字的讀音才分道揚鐮了。如果我們反其道而行之,把起了變化的那部分字的讀音再按沒起變化的那部分字的舊音還原回去,不就求出這些字的古音了嗎?于是我們可以斷定“義、儀”的古音原來是和“我、俄”一樣的。其他各組的情況也是這樣。

  前邊講,音韻學家告訴你:“江”字古音讀“工”。怎麼知道的呢?現在明白了:因為它的聲旁是“工”。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說:“江,從水,工聲。”“從水”就是以“水(氵)”作意符。“工聲”就是以“工”為聲符。,既然聲旁是“工”,那麼造字時代“江”的讀音必然是“工”,否則就不會拿它作聲旁。同理,我們還可以推斷出:不但“江”讀“工”,“紅”當初也應該讀“工”。過去把婦女做的針線活計叫“女紅”,這裡的“紅”字就還保存着古音,讀“工”。還有,霸王項羽“力能扛鼎”,這個“扛”字《說文解字》懈釋說:“扛,橫關對舉也,工聲。”所以當初也讀“工”。推而廣之,凡是以“工”為聲旁的字,當初全應該讀“工”。這就把一批字通過“工”這個聲符串聯起來,形成一個小組。

  如果我們再進一步觀察,還會發現不同的聲旁也可以往一起串聯。比如“九,州、求”這幾個聲旁就是同韻字,所以也可以串聯在一起。談到這裡你又會問:“怎麼知道這些聲旁同韻呢”?對。同韻不同韻,光從字面上是看不出來的,要用另外的方法去考證,以後再細談,這裡隻簡單提一下。比如,當我們讀《詩經》的時候,讀到“關關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這時你感到哪幾個字和諧押韻?是“鸠、洲.逑”這三個字。這就說明:這三個宇的聲旁“九、州、求”必然是同韻字,因而用這些聲旁造出來的“鸠、洲、逑”才會押韻。既然這些聲旁是同韻的,我們就可以把它們也串聯起來,成為一組。連帶着,凡是用這些聲旁造出來的字也必然都被帶到這個組裡來了。很象新入伍的戰士編班排一樣,班長到哪裡,全班戰士都到哪裡。班長“九”,帶着戰士“鸠、仇、軌、馗”;班長“州”,帶着戰士“洲、酬”;班長“求”,帶着戰士“逑、救、絿”,隻要這幾個班長編在一個排裡,他們所帶的戰士也就都成了同一個排裡的兵。如果運用這個原理,把所有可以編組的諧聲字都一串一串地編出組來,我們就考證出一套和今天的戲曲“十三轍”同類性質的古韻系統。不過傳統音韻學不把它們叫做“轍”,另外取了個文雅的名字,叫“韻部”。清代古音學大師們的研究工作,簡單說來就是在那裡考訂韻部,也就是埋頭給漢字按韻分類編組。

  

  段玉裁

  利用諧聲字考證古音成就最大的是乾隆時代的古音學家段玉裁|l735—1815)。他把諧聲原則提高到理論的高度。他在《六書音均表·序》中說:“今韻【今韻,指《切韻》、《廣韻)。】于同一諧聲之偏旁而互見諸部。古音則同此諧聲即為同部。故古音可審形而定也。”意思是說:同一個聲旁的字,在隋唐時代的韻書裡往往分别見于好幾個韻,可是在上古音裡,隻要是同一個聲旁的字,就屬于同一個韻部。所以一個字在上古韻哪一部,根據這個字的聲旁就可以看出來。他在《今韻古分十七部表·古諧聲說》中又講:“一聲可諧萬字,萬字而必同部。同聲必同部。”段玉裁明确提出的“同聲必同部”的理論,就是利用諧聲字考察古音這一方法的綱領性的總結。他運用這個理論,把古代屙韻的聲旁編成十七個小組,叫古韻十七部。下邊我們抄錄一個聲旁較少的“第六部”以見一斑:

  第六部 陸韻平聲“蒸、登”、上聲“拯、等”,去聲“證、嶝”【 小注表示第六部包括切韻平上去六個韻。“陸韻”指切韻。因為作者姓陸名詞。】。

  蓇聲 夢聲 蠅聲 朋聲 弓聲 曾聲 升聲雅聲

  灷聲 朕聲 興聲 夌聲 互聲 恒聲 丞聲 燕聲

  承聲 徼聲 兢聲 厶聲 厷聲 父聲 登聲 豋聲

  椉聲 仍聲 爯聲 稱聲 卺聲 蓥聲

  上(原文為右)諧聲偏旁見于今韻他韻内者皆從第六部轉入

  但是運用諧聲偏旁來研究古音并不是從段玉裁開始的。明朝萬曆年問古音學理論的奠基者陳第在他的《毛詩古音考》和《屈宋古音義》中已經大量運用諧聲字作為考古的依據了。比如:

  輻,音“逼”。《說文》:從“車”,“畐”聲。(《毛詩古音考》)

  帏,音“怡”。《說文》:從“巾”,“韋”聲。“韋”古讀“怡”。(《屈宋古音義》)

  陳第在《讀詩拙言》中曾經說:“自周至後漢,音已轉移,其未變者實多。愚考《說文》:‘訟’以‘公’得聲,‘福’以‘畐’得聲。‘霾’以‘貍’,‘斯’以‘其’,‘脫’以‘兌’,‘節’以‘即’。‘溱臻’、皆‘秦’,‘闐、填’皆‘真’。……又,‘我’讀‘俄’也,故‘義’有‘俄’音,而‘儀’‘議’因之得聲矣。且以莪、娥、蛾、鵝、峨、硪、哦,誐’之類例之,‘我’可讀平也奚疑乎?‘可’讀‘阿’也,故‘奇’有‘阿’音,而‘猗’‘錡’因之得聲矣。且從‘河、何、轲、柯、珂、妸、苛、诃’之類例之,‘可’可讀平也,亦奚疑乎?凡此皆毛詩音也。”陳第這段話也就是段玉裁說的“一聲可諧萬字,萬字而必同聲”的意思。雖然許多字“音已轉移”,但由于“未變者實多”,所以仍可根據未變者來考求古音。

  不過第一個運用這個方法的也不是陳第。北宋末年中國古音學的拓荒者吳棫已經開創了這條語音考古的途徑。吳棫的著作流傳下來的隻有《韻補》五卷。我粗略翻檢了一下就發現五十多條運用諧聲字的例子。如:

  霾,(陵之切)《說文》“狸聲”。(支部)

  瓜,(攻乎切)《說文》“孤、厭、觚”、皆以“瓜”得聲。(魚都)

  皮,(蒲波切)《說文》“波坡頗跛”皆以“皮”得聲。(歌部)

  遯,(徒勻切)《說文》(遯)以“豚”得聲。(真部)

  所以,從現有材料看,吳械應該是有意識地運用諧聲字讨論古音的先驅。而且盡管當時還處于草刨時代,可是對諧聲字的認識,已經有了一定的深度。吳棫的朋友徐蒇寫的《韻補》序說:“音韻之正,本諸字之諧聲,有不可易者。如‘霾’為‘亡皆切’而當為‘陵之切’者,由其以‘狸’得聲。‘浼’為‘每罪切’而當為‘美辯切’者,由其以‘免’得聲。‘有’為‘雲九’切,而‘賄、痏、洧、鲔’,皆以‘有得’聲,則當為‘羽軌切’矣。‘皮’為‘蒲糜切’,而‘坡、頗、波’皆以‘皮得’聲,則當為‘蒲禾切’矣。又如‘服’之為‘房六切’,其見于《詩》者凡十有六,皆當為‘蒲比切’,而無與‘房六’葉者。‘友’之為‘雲九切’,其見于《詩》者凡十有一,皆當作‘羽軌切’,而無與‘雲九’葉者。以是類推之,雖毋以他書為證,可也。”

  這段話是答辯當時許多人對吳棫的古音學的批評的。吳棫雜用唐宋詩人的作品論證《詩經》韻腳字,本來是違反語音考古的原則的,所以當時人批評他“所據多出于《詩》後,殆後人因《詩》以為韻,不當以是韻《詩》也”。徐蒇為吳棫辯護雖然有些護短,但是上邊引的這段話講諧聲字與《詩經》押韻的關系,還是很有分量的。意思是說,實際上隻要看看《詩經》押韻與諧聲偏旁的一緻性就可以證明古音了,從其他的書取來的例證不要都可以。這種認識正是段玉裁“同聲必同部”理論的先聲。

  王力先生在《漢語史稿》中說;“段玉裁等人又發現一件重要的事實,就是諧聲偏旁和《詩經》韻腳的一緻性。”但是,從上邊所引《韻補》序的文字看,這種一緻性的“發現權”不應屬于段玉裁而應該屬于吳棫。段玉裁實際上是受吳棫的啟發。盡管清人在古音學上看不起宋人,但事實上還是繼承宋人的。隻是吳棫雖然發現了諧聲字和《詩經》押韻一緻的現象,卻沒有很好地從理論上加以總結,也沒有充分運用于實踐,直到段玉裁才把它提到理論的高度,并且在研究古音的實踐中作出了突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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