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1年低保标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标準
根據2020年11月20日發布的《湖南省民政廳 湖南省财政廳關于調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标準和救助水平及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标準的通知》(湘民發〔2020〕34号),從2020年11月1日起執行。為保障政策連續性,2021年繼續按上述标準執行。
根據2021年2月5日發布的《湖南省民政廳 湖南省财政廳關于調整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導标準和救助水平的通知》(湘民發〔2021〕4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
1、湖南省2021年城市低保指導标準55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374元。
2、湖南省2021年農村低保指導标準43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29元。
3、湖南省2021年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指導标準715元/月。
以上就是【湖南2021年低保标準和特困人員供養标準】的全部内容,更多資訊請關注我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