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公司都是實行的996的工作制方法,這個966工作制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制度?996工作制好嗎?
996工作制指的是早上九點工作,晚上九點下班,一周工作六天的工作制度,特指中國互聯網企業的加班文化。996工作制是一種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作制度,每天的工作時間長達10小時及以上,對員工的生理和精神都有較大的損害。
如果說,996加班,給加班費,我想大多數人會願意的,因為不能和錢過不去。可是現實總會給你一巴掌,996工作制,加班一般沒有加班費的!不管老闆還是員工,總有一個目的。那就是切身的利益。如果,員工能替老闆賺錢了老闆也願意付出獎金來犒勞員工,這樣員工也願意努力工作來獲得效益,但勞動報酬不能因加班論高低的,而是以時薪來計算的。隻要雙方能達到自己合理目标的利益,我想996還是可以接受的。前提是,付出的辛苦,一定要有報酬,而不是無償的加班!
996工作制的好處在于大家都是這樣的工作制,辦理相關業務的時候,會很方便,壞處在于可能會有疲勞感。讓從事996工作制的人也感到厭煩。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下稱兩部門)聯合發布了十件超時加班典型案例,對工時制度、加班費用及勞動者休息休假權益等争議問題的法律适用标準進行了明确。
兩部門表示,近期,一些行業企業超時加班問題受到廣泛關注。勞動者依法享有相應的勞動報酬和休息休假權益,遵守國家工時制度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超時加班極易引發勞動争議,影響勞動關系和諧與社會穩定。對此,兩部門高度重視,決定加大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辦案指導力度,準确适用法律政策,統一裁判尺度。
兩部門本次聯合向社會公開發布典型案例,一方面為提示用人單位違法行為風險,促進依法規範用工;另一方面為明确勞動者維權預期,引導勞動者依法理性維權。
引人關注的是,兩部門在其中一宗典型案例中明确:996即“工作時間為早9時至晚9時,每周工作6天”的内容,嚴重違反法律關于延長工作時間上限的規定,應認定為無效。
公開的相關案例顯示,張某入職某快遞公司,雙方訂立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月工資為8000元,公司工作時間為早9時至晚9時,每周工作6天。
兩個月後,張某以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律規定上限為由拒絕超時加班安排,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張某向勞動人事争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裁決快遞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8000元,并最終獲賠8000元。
兩部門指出,本案的争議焦點是張某拒絕違法超時加班安排,某快遞公司能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法律在支持用人單位依法行使管理職權的同時,也明确其必須履行保障勞動者權利的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制定違反法律規定的加班制度,在勞動合同中與勞動者約定違反法律規定的加班條款,均應認定為無效。
本案中,某快遞公司規章制度中996的内容,嚴重違反法律關于延長工作時間上限的規定,應認定為無效。張某拒絕違法超時加班安排,系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不能據此認定其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故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某快遞公司支付張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據央視新聞報道,兩部門要求,切實提高勞動人事争議案件處理質效,及時糾正用人單位違法行為,有效保障勞動者休息權及勞動報酬權。
下一步,兩部門将繼續聯合開展制定指導意見、發布案例、加強信息比對等工作,不斷推進裁審程序銜接和法律适用統一,更好實現仲裁與司法的高效、有序銜接,實現勞動争議糾紛化解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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