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不能交易變成股權。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而股權是指股東對有限公司出資的證明。兩者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所以是不能夠通過交易轉換的。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2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募股申請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發起人協議;
(三)發起人姓名或者名稱,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出資種類及驗資證明;
(四)招股說明書;
(五)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
(六)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