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朵玫瑰花:有位紳士在花店門口停了車,他打算向花店訂一束花,請他們送去給遠在故鄉的母親。紳士正要走進店門時,發現有個小女孩坐在路上哭,紳士走到小女孩面前問她說:“孩子,為什麼坐在這裡哭?”“我想買一朵玫瑰花送給媽媽,可是我的錢不夠。”孩子說。紳士聽了感到心疼。“這樣啊……”于是紳士牽着小女孩的手走進花店,先訂了要送給母親的花束,然後給小女孩買了一朵玫瑰花。走出花店時紳士向小女孩提議,要開車送她回家。“真的要送我回家嗎?”“當然啊!”“那你送我去媽媽那裡好了。可是叔叔,我媽媽住的地方很遠。”紳士照小女孩說的一直開了過去,沒想到走出市區大馬路之後,随着蜿蜒山路前行,竟然來到了墓園。小女孩把花放在一座新墳旁邊,她為了給一個月前剛過世的母親,獻上一朵玫瑰花,而走了一大段遠路。紳士将小女孩送回家中,然後再度折返花店。他取消了要寄給母親的花束,而改買了一大束鮮花,直奔離這裡有五小時車程的母親家中,他要親自将花獻給媽媽。
2、包公救母: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親包儀,曾任朝散大夫,死後追贈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時便以孝而聞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聖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進士,當時28歲。先任大理寺評事,後來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因為父母年老不願随他到他鄉去,包公便馬上辭去了官職,回家照顧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們的叫口稱頌。幾年後,父母相繼辭世,包公這才重新踏入仕途。這也是在鄉親們的苦苦勸說下才去的。在封建社會,如果父母隻有一個兒子,那麼這個兒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隻顧自己去外地做官。這是違背封建法律規定的。一般情況下,父母為了兒子的前程,都會跟随去的。或者兒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規勸。父母不願意随兒子去做官的地方養老,這在封建時代是很少見的,因為這意味着兒子要遵守封建禮教的約束--辭去官職照料自己。曆史書上并沒有說明具體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無法承受路上的颠簸,包公這才辭去了官職。不管情況如何,包公能主動地辭去官職,還是說明他并不是那種迷戀官場的人。對父母的孝敬也堪為當今一些素質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講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鐵面無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給忽視了。
3、鄧小平贍養繼母:夏伯根對鄧小平來說,既不是他的生母,也不是養母,而是繼母。鄧小平對這樣一位正直、善良、勤勞、肯幹的繼母特别敬重和愛戴。十五歲的鄧小平,當年順長江南下,走出重慶,走出四川。之後,鄧小平率領千軍萬馬前來解放大西南,又回到四川,回到了重慶。四川解放後,鄧小平坐鎮重慶,任中共西南局第一書記,是中央下屬幾大行政區域之一的最高官員。這時的鄧小平已是45歲的中年人了。有了一個安穩的家庭後,鄧小平就承擔起贍養繼母的義務。鄧小平調中央工作後,她把繼母一同帶到北京。跟随鄧小平一家生活的這些年裡,鄧小平夫婦待她如親母,從不分你我,在飲食、衛生、穿戴等生活的各方面,十分周全的照顧老人、安撫老人,使她晚年心情愉快。值得一提的是,在鄧小平被打倒“流放”到江西住“牛棚”的日子裡,鄧小平為了照顧卓琳的身體,又不肯讓年事已高的繼母再承擔過重的家務,便獨自挑起了家務勞動的重擔,劈柴、生火、擦地等重活髒活鄧小平都親自幹。夏伯根老人能夠高壽,與鄧小平夫婦對她幾十年如一日的愛戴、敬重、關心、照顧是分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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