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在廣西柳州市勝利路勝利小區路口處,一輛小車往小區内駛入時,不慎壓死了一隻價值2萬元的英國鬥牛犬。柳北巡警大隊110警務中隊民警趕到現場,了解事發過程後,認為車主在此事中無責,狗主如對調解建議有異議,可通過法律程序索賠。
11月30日下午4時30分左右,在勝利路大潤發對面勝利一區路口處,報警人鄧先生帶着狗過馬路,當時沒有拴狗繩,而狗離他有一定距離,當狗走到馬路中間時,盧先生剛好駕駛小車進入路口,沒有注意到有狗橫過馬路,不慎将狗當場壓死。
事發後,雙方對事發過程無異議,盧先生承認開車撞死了鄧先生的狗,但雙方因賠償事議協商不下。鄧先生稱,自己的狗是英國鬥牛犬,價值為人民币2萬元,并按此标準向盧先生索賠。
面對這筆高昂的賠償金,盧先生表示不能接受,稱自己最多能接受賠償500元。由于雙方在賠償金額上分歧太大,鄧先生撥打了110報警。
經過現場調查,民警确認了事發過程,也多方求證了這隻鬥牛犬的價值。不過,由于狗主帶狗外出沒有拴狗繩,且讓狗離開了自己的控制範圍,而這條路并不寬,車子轉彎進入的時候存在一定盲區,這隻狗的體型也不算大,司機較難注意到有跑出的犬隻。
因此,警方主張此次事故責任在狗主,車主無過錯,無需賠償。民警告知鄧先生如對此調解有異議,可走法律途徑索賠。
遛犬不栓繩
導緻傷人的事件屢現報端
為了規範養犬行為
不少地方已經頒布了相關規定及處罰措施
養犬是個人自由
但養犬愛犬者
應該自覺遵守相關規定
增強依法養犬、文明養犬意識
柳州警方
對于此次事件的處理結果
應當說是合情合理合法
對于規範養犬行為
具有一定的正面引導作用
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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