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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學生在外面租房利弊

教育 更新时间:2024-08-21 15:11:03

在校大學生在外面租房利弊?就讀于武漢大學的俞帆今年大四最近,還在實習的他正在為畢業後的住處發愁他在網上搜集了租房注意事項,并向租過房的朋友取經,還加入了學長推薦的租房群,花了三周時間,仍未找到合适的房子,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在校大學生在外面租房利弊?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在校大學生在外面租房利弊(超七成受訪大學生本人或親友曾遭遇租房難題)1

在校大學生在外面租房利弊

就讀于武漢大學的俞帆今年大四。最近,還在實習的他正在為畢業後的住處發愁。他在網上搜集了租房注意事項,并向租過房的朋友取經,還加入了學長推薦的租房群,花了三周時間,仍未找到合适的房子。

提起租房,即将畢業于内蒙古工業大學的孟璐瑤有一肚子的苦水。今年5月,剛收到實習錄用函的她還沒來得及高興,“實習租房”便成了橫在眼前的一道坎兒。在她看來,有時候租房好比“開盲盒”,“一些線上租房平台上的圖都是假的,到了實地才發現天差地别。”

每年畢業季,大批學子走出校門開啟新的生活,租房是不少人必須面對的課題。與此同時,越來越多在校大學生參與實習、考研、求職過程中也出現了租房訴求。在新浪微博以“大學生租房”“畢業租房”為關鍵詞進行檢索,相關話題達數十個,閱讀量突破數億次。在豆瓣、知乎等平台也有不少大學生留下帖子“求大學生租房經驗”“大家能給剛畢業的大學生租房一些建議嗎”,以此來尋求幫助。

基于此,中國青年報·中青校媒面向全國大學生發起問卷調查,共回收來自212所高校的有效問卷1697份。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中有過租房經曆,且比較了解租房知識的僅占12.43%;44.02%受訪者對租房知識有一定了解,但了解程度不高;43.55%受訪者表示完全不了解租房知識。74.31%受訪者表示自己或親友在租房中遇到過一定的困難;13.61%表示自己或親友在租房過程中遇到過很大的困難,覺得租房不易;僅12.08%表示很順利,從未遇到過租房問題。

租房難倒“門外漢”

2021年10月,就讀于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的陳麗婷與室友計劃一起在校外租房,全力備戰考研。綜合了便利性、安靜及實惠等因素,兩人最終敲定了學校邊的一間大開間:“我們兩個人,租三室套間太貴,租單間又太小。在租房平台上刷了很久才找到了一間勉強合适的大開間,可以放下兩張床。不得不說一邊上課,一邊找房、鑒别,真是挺不容易的。”

原以為隻是“萬事開頭難”,可後續出現的種種維修問題,更是讓陳麗婷頭疼不已。“第一次嘗試換水龍頭的時候,不知道應該先關上水閥再換,結果水從管道裡‘炸’出來,屋子裡都是水。”回憶起這段經曆,她有些哭笑不得。

孟璐瑤對遇到的租房中介的欺騙行為很是惱火,“要麼就搪塞你,圖上的房子已經租出去了,要麼就敷衍說現在價格翻倍了。先把人騙出來看房,很多人看了幾套,覺得累了,可能就直接簽了。”5月,身心俱疲的她忍不住在社交朋友圈更新了一條狀态:“廣州的朋友們,我就想知道你們的一居室都是怎麼找到的?”

中青校媒調查發現,48.85%受訪者表示本人或親友遇到續租時房東不合理擡價;47.91%遇到退房時不退還押金的情況;42.60%遇到入住期間需支付額外費用的情況;38.72%遇到沒有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37.89%遇到租到的房屋存在裝修污染;26.64%遇到房東或房屋管理者毀約,中途不得不退租的情況;26.46%表示遇到二房東賺差價,或者和二房東簽訂了無效合同;23.16%表示存在房東或房屋管理者不按照合同履行維修等義務的情況;16.68%表示遇到中介或房屋管理者要求使用租金貸付房租,甚至有使用租金貸後中介跑路的情況。

大學生在租房過程中出現權益受損的情況并不少見。今年已經畢業的許雯回憶起大三時的租房經曆,仍記憶猶新。當時許雯在成都找到了一份實習,受邀住進了朋友租的房子。由于實習時長是3個月,簽約之前,許雯的朋友跟中介反複強調隻租3個月,中介滿口答應,但提供的合同上租期卻顯示是一年,并表示他們公司隻能按一年簽約。

“我的朋友當時已經到了成都,再找房子來不及了,加上有之前的聊天記錄可以做憑證,就沒有多想。”許雯的朋友簽下了租房合同,然而入住僅兩個月,中介公司就開始催繳下一季度的房租,否則要求他們搬離。協商無果,兩人隻能搬走,而中介公司扣除了第三個月的租金和全部押金。

大學生存在租房知識盲區,急需補課

有關大學生畢業租房的問題不是一朝一夕,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苗鳴宇感慨,“畢業季租房子的水很深,但租房這件事絕不僅限于畢業生。”經過長期的辦案指導,以及對生活實踐的觀察,苗鳴宇發現,“初離校門、初入職場的本科應屆畢業生,沒有了價廉物美的宿舍可住,提供宿舍的單位又相對較少,所以絕大多數人會租房。而絕大多數初次租房的人對于租房市場中的法律風險、可能存在的陷阱等一無所知,往往隻看租金是否便宜,這必然就為日後糾紛的産生、甚至可以說是為将來的吃虧埋下伏筆。”苗鳴宇認為,大學生需要在一些關鍵點得到提示,才能有效預防和規避風險。

被中介趕走的許雯在咨詢了法律專業的朋友之後,和朋友一同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院的調解下,兩人追回了部分房租和押金。中青校媒調查發現,82.68%受訪者認為大學生之所以在租房中遇坑,是因為社會經驗少,容易輕信他人;73.01%認為原因是沒有租房相關的常識;41.19%認為是因為疫情無法線下看房導緻的。

經曆過3次不同形式的租房體驗,向一迪意識到租房屬于自己的“知識盲區”。向一迪今年大四,順利考入心儀的研究生院校後,她決定找一份線下實習。經過幾番簡曆投遞,她拿到了北京一家單位的實習錄用函,但橫在她面前的第一道坎兒就是租房。來北京不到3個月,向一迪有過3次租房經曆,每次都存在一定的問題。在向一迪看來,“不少大學生并不了解租房注意事項,比如合同内容怎樣才算合法,國家關于租房有哪些法律政策保護,租房要看哪些細節,怎樣辨别房屋相關證件等,一些大學生都不清楚。”

今年5月,就讀于河南大學的陳宇軒也因缺少租賃經驗,在租房路上“狠狠摔了一跤”。為了備戰考研,他決心在學校附近找一套安靜的房源。多番研究後,陳宇軒在校内“租房信息交流群”找到一套與自己需求較為匹配的房子。原本想早早定好看房時間,但臨近約定時間,房東以耽誤其他房客看房為由,向陳宇軒提出需要交付200元租金,以此體現他看房的“誠意”。陳宇軒雖将信将疑,但面對房東的強硬态度,還是将錢打了過去。

陳宇軒實際看房的情況與照片發布的信息相對一緻,原以為“萬事俱備”,正準備簽約,房東卻将原本标價一個月600到800元租金的房子,漲到了1200元一個月。陳宇軒不能接受,于是被房東扣除了100元的定金。“因為房東說這間房子本來作為民宿經營,我看房導緻損失了今天的生意,所以我需要承擔這部分損失,我隻能認栽吃了啞巴虧。”

在陳宇軒看來,首次租房的大學生缺少租賃經驗,觸達的信息源也十分單一,在魚龍混雜的租房信息網中,不能分辨、驗證房源信息的真僞,在租房過程中也不知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租房形式花樣多,牢記“四大規和八小則”

面對租房難,中青校媒調查發現,68.77%受訪者希望有過租房經驗的同學,可以在校内進行分享;67.47%期待政府層面出台相關政策,讓應屆畢業生租房有更多政策支持,如保障性住房等;62.29%希望學校或社會相關機構設置相應的維權支持;48.03%期待學校在大三、大四開設相關輔導課程;45.14%期待租房價格更合理。

“社會經驗不足、中介魚龍混雜等因素都容易導緻大學生租房時上當受騙。”經曆過租房難的許雯希望學校能夠開展租房方面的防騙科普及法律宣傳,提升大學生的警惕意識。關于租房平台,她希望平台能夠“加強對中介公司的監管,确保租房信息真實”。

前不久,飽經租房難的向一迪在線觀看了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律診所推出的“應屆生租房防坑”系列公益宣講活動,聽完後她充分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租房的每個行為都是受法律監督,受法律保護的。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遇到權利遭到侵害時,要大膽地使用法律武器。”

作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本科生法律診所的創辦者之一,苗鳴宇表示,大學生租房的形式多樣,“有簽合同的,有不簽合同的;有直租的、轉租的……五花八門。”他指出,租房萬變不離其宗,一定要遵守四個基本原則:一是“隻看不聽”,隻能相信書面協議,不要相信口頭承諾;二是“做真小人”,簽字之前務必邀請法律人士審查合同;三是“亢龍有悔”,稀裡糊塗簽下的字,将來恐怕難免後悔;四是“錢不亂掏”,不确保自己能有效制約對方,就不要掏錢。

針對4點原則,苗鳴宇解釋,“‘隻聽不看’強調必須有書面協議,自己手裡要留一份備份協議,并且簽約過程盡可能全程錄像;‘做真小人’是想告訴大家法律不是萬能的,所以一定要在簽合同前規避法律風險,查清對方人員資質,以及核實房東房産證、身份證等信息是否匹配等;‘亢龍有悔’強調要仔細審查合同文本,看清、看懂合同的内容,在遇到任何問題時以書面協議約定的内容為準;‘錢不亂掏’就是強調無論如何不要相信‘趕緊掏錢下定金吧,否則房子就沒了’這樣的話。”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向一迪為化名)(見習記者 程思 羅希 實習生 彭新)

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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