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算力芯片,激光雷達,全棧自研,當越來越多用戶并不熟悉的硬件成為自動駕駛宣傳中的賣點,對于NOP、NGP、NOA,用戶也是傻傻分不清楚。那麼自動駕駛是過度營銷嗎?怎樣看待自動駕駛的應用?下面小編帶來介紹。
自動駕駛是過度營銷嗎
從目前來看,我覺得是。所謂“自動駕駛”是指在沒有人為操縱的情況下,通過電腦系統實現完整、安全、有效駕駛的一項前沿技術。
但是,一些車企為了商業利益,在宣傳時沒有将“輔助駕駛”“自動輔助駕駛”“自動駕駛”等概念講清楚,甚至進行混淆宣傳,有意無意的誤導消費者。
在銷售端,對智能駕駛技術的宣傳,存在較多拔高和誇大告知現象。在消費端,購買者因為缺少專業知識的積累,以及對新技術解放雙手的強烈期待,在使用過程中對相關技術存在的問題和風險認識不足。
“賣車時是自動駕駛,出了事故就是輔助駕駛”,從這句調侃中似乎也能看出如今汽車廠商對于自動駕駛的過度營銷化。
汽車駕駛從L0到L5劃分為六個等級,L0/L1/L2被劃為輔助駕駛,L3/L4/L5是自動駕駛。要是出現交通事故,法律責任是很清晰的:輔助駕駛系統駕駛員承擔責任,自動駕駛車型汽車企業承擔事故責任。但是,車企們擅長造詞,蔚來的NOP、小鵬的NGP,其他車企所謂的L2.5級别自動駕駛,加上銷售人員為了業績而誇大其詞,讓本就含義模糊的駕駛邊界更加誤導消費者。
目前全世界都還沒有安全可靠的自動駕駛汽車銷售,車企在進行輔助駕駛宣傳的時候一定要寫好能力邊界,各類相關法規也要不斷完善。隻有自動駕駛汽車的安全性得到充分保障,才能說自動駕駛是真的繁榮了。
怎樣看待自動駕駛的應用
近幾年,新勢力頭部的蔚來、小鵬車主均出現因誤信所謂“自動駕駛”,導緻傷亡事件。悲劇的發生,我覺得應該喚醒大衆對于新能源車企的進一步認知。
比如:必須要讓新能源車企統一營銷話術,統一分級标準。
L2不應該直接L2,直接名為輔助駕駛。L3為自動輔助駕駛。L4為自動駕駛。L5為無人駕駛。
比如:通過多途徑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以及告知駕駛員相關功能的使用場景和必要操作。算法永遠也不可能模拟所有場景,所以,哪些情況下,場景可能會失效?(小鵬、蔚來車主出事,是深刻教訓)。就算适用場景下,也要做充足提示。
自動駕駛未來某一天,肯定會實現,但在規則沒定,倫理問題沒解決前,現在談,為時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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