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築工程預算定額計算規則?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說明,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山西省建築工程預算定額計算規則?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
說明 一、本章定額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及其他,共3節。 二、土壤、岩石分類規定見表1-1、表1-2。 土壤分類表 表1-1
注:本表依據國家标準《工程岩體分級标準》GB 50218-94和《岩土工程勘察規範》GB 50021-2001(2009年版)并結合山西省定額編制情況定義。 三、幹土、濕土、淤泥、凍土的劃分如下。 1.幹土與濕土的劃分,以地質勘測資料的地下常年水位為準。地下常年水位以上為幹土,以下為濕土。地表水排出後,土壤含水率≥25%時為濕土。 2.淤泥:含水率超過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現流動狀态時,為淤泥。 3.凍土:溫度在0℃及以下,并且含有冰的土壤為凍土。本章定額中的凍土,指短時間凍土和季節性凍土。 四、溝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劃分如下。 底寬(設計圖示墊層或基礎的底寬,下同)≤7m,且底長>3倍底寬為溝槽;底長≤3倍底寬,且底面積≤150m2為基坑;超出上述範圍,又非平整場地的,為一般土石方。 五、土方工程 1.土方項目未包括地表水及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因素,發生時另行計算。 2.土方項目按幹土編制。人工挖、運濕土時,按相應項目人工乘以系數1.18。機械挖、運濕土時,按相應項目人工、機械乘以系數1.15。 3.人工挖土方、溝槽、基坑,普硬土是按表1-1綜合取定的,如實際全部為一、二類土時,應按普硬土項目乘以系數0.75。 4.擋土闆内人工挖槽、坑時,按相應項目人工乘以系數1.43。 5.挖樁間及樁頂1m以内土方時,不扣除樁體和空孔占用體積,按相應項目人工、機械乘以系數1.25。 6.筏闆基礎墊層底以下局部加深地槽坑,按槽坑相應規則計算工程量,相應項目人工、機械乘以系數1.25。 7.機械挖土方,單位工程量≤2000m3時,按相應項目機械乘以系數1.1。 8.機械土方是按普硬土編制的,如實際土壤為堅硬土時,按相應項目機械乘以表1-3系數計算。 機械挖堅硬土系數 表1-3
9.機械挖土方上、下行駛坡道土方,按施工組織設計計算;無施工組織設計時,可按挖方總量的3%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計算。 10.推土機推土土層平均厚度≤300mm時,按相應項目機械乘以系數1.25。 11.推土機推未經壓實的堆積土時,按相應項目機械乘以系數0.73。 12.挖掘機(含小型挖掘機)挖土方工程量,機械不能施工的部分(如預留土層及修理邊坡等),應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計算,如無規定,按表1-4計算。人工挖土方部分按2m以内相應項目人工乘以系數1.5計算,土壤類别同機械挖土。 表1-4
13.小型挖掘機,系指鬥容量≤0.30m3的挖掘機,适用于基礎(含墊層)底寬≤1.2m的溝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積≤8m2的基坑土方工程。 14.挖掘機在墊闆上作業時,按相應項目人工、機械乘以系數1.25,墊闆鋪設所需費用另行計算。 15.人工、人力車、汽車的負載上坡(坡度≤15%)降效因素,已綜合在相應項目中。推土機、裝載機負載上坡時,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長乘以表1-5相應系數計算。 上坡降效系數 表1-5
六、石方工程 1.石方爆破執行《山西省爆破工程預算定額》相應項目。 2.人工清理爆破石槽坑基底、邊坡已包括爆破後基底及邊坡厚度100mm的人工鑿岩。 3.推土機推運石渣,坡度>5%時,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長乘以表1-5相應系數計算。 七、回填及其他 1.平整場地,系指建築物所在場地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及平整。挖填土方厚度>±300mm時,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應規定另行計算,并應計算平整場地。 2.基底釺探,如采用錘擊釺探者,人工乘以系數1.48。 3.探孔回填,以素土為準(素土為就地取土),如用其他材料,可以換算。 工程量計算規則 一、土石方工程量計算一般規定 土石方的開挖、運輸,均按開挖前的天然密實體積以“m3”計算。土方回填,按夯填後的竣工體積以“m3”計算。不同狀态的土石方體積,按表1-6換算。 土石方體積換算系數表 表1-6
二、土石方工程 1.計算挖土方、溝槽、基坑,放坡系數及起點按表1-7規定計算。 放坡系數及起點 表1-7
注:計算放坡和支擋土闆挖土時,交接處的重複工程量不予扣除。 2.基礎土方放坡,自基礎墊層(含地基處理墊層)底标高算起。 3.挖溝槽、基坑需支擋土闆時,其寬度按設計圖示溝槽、基坑底寬,單面加100mm、雙面加200mm計算。支擋土闆後,不得再計算放坡工程量。 4.基礎施工需增加的單面工作面寬度,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計算,如無規定,可按表1-8規定計算。 基礎施工單面工作面寬度計算表 表1-8
5.挖溝槽長度,外牆按設計圖示中心線長度以“m”計算;内牆按設計圖示基槽底面之間淨長線長度以“m”計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牆煙囪等)體積并入溝槽土方工程量内計算。 6.挖管道溝槽按設計圖示中心線長度以“m”計算,溝底寬度,設計有規定的,按設計規定尺寸計算,設計無規定的,可按表1-9規定寬度計算。 管道地溝溝底寬度表(單位:m) 表1-9
注:1.各種井類及管道(不含鑄鐵給排水管)接口等處需加寬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計算,底面積大于20m2的井類,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溝土方内計算。 2.鋪設鑄鐵給排水管道時其接口等處土方增加量,可按鑄鐵給排水管道地溝土方總量的2.5%計算。 7.基礎土方、溝槽、基坑開挖深度,按基礎墊層(含地基處理墊層)底标高至設計室外地坪标高确定。交付施工場地标高與設計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時,應按交付施工場地标高确定。 8.人工挖凍土,按設計圖示尺寸,另加工作面寬度,以“m3”計算。 9.挖淤泥,按實際挖方體積以“m3”計算。 10.泥漿運輸工程量按樁成孔體積以“m3”計算。 11.岩石爆破後人工清理基底與修整邊坡,按岩石爆破的規定尺寸(含工作面寬度和允許超挖量),以“m2”計算。 12.土石方運距,按挖方區重心至填方區(或堆放區)重心間的最短距離計算。 三、回填及其他 1.平整場地工程量以建築物首層建築面積或構築物底面積以“m2”計算。建築物地下室結構外邊線突出首層結構外邊線時,其突出部分的建築面積合并計算。圍牆按基礎底面積以“m2”計算。室外管道溝不計算平整場地。 2.基底釺探,按基礎墊層(含地基處理墊層)底面積以“m2”計算。 3.原土夯實與碾壓以“m2”計算。 4.回填,按下列規定,以體積計算: (1)回填土按實際回填體積以“m3”計算。 (2)管道溝槽回填,按挖方體積減去管徑所占體積以“m3”計算。管徑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體積;管徑在500mm以上時,按表1-10規定扣除管道所占體積計算。 每1m管溝回填扣除土方體積表(單位:m3) 表1-10
(3)餘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計算: 餘土外運體積=挖土總體積-回填土總體積 式中計算結果為正值時為餘土外運體積,負值時為需取土體積。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