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是一位職工離開工作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不管離職人員是主動辭職、還是公司裁員、辭退等原因。離職證明的書寫格式基本都是一樣,隻要在離職原因上稍加變化即可。填寫離職證明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離職證明應包括:離職人員姓名、身份證号碼、任職時間、從事崗位、離職原因等幾方面内容,最後是公司名稱及日期,加蓋公章後即可完成。
2、書寫離職證明時盡量采用公文格式,一般标題采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字體,正文采用仿宋GB2312三号字體,末位日期采用阿拉伯數字進行書寫。
3、書寫離職原因時,盡量不要應用“辭退”等字眼,這樣的離職原因,往往在離職人員再次就業時,很容易讓用人單位理解成離職人員是由于業務能力過差或者違紀違規被上一家用人單位“開除”,影響離職人員的順利入職。
4、離職證明一式兩份,公司及離職人員各執一份。
例:
茲證明(姓名),身份證号XXXXXXXXXXXXXXXXXXXXX,于XXX年X月X日入職,于XXX年X月X日離職,離職時所在部門為XXXX,擔任職務XXXX。該員工已經按照公司流程辦理完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蓋章):
日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