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0年代末工作的,那時沒有這麼多假期,每周六天班。看到這裡,有的友友們肯定會說這不是違反勞動法嗎?周六上班有加班費嗎?按照當時的法律,就是一周六天工作制,全年節日假期總共隻有七天,國慶節是二天假。
當時年輕人有使不完的勁,也沒有過多的假期外出的期望。
查了一下資料,假期變化是這樣的:
1949年12月,當時的政務院發布并開始實施《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其中規定元旦、春節、五一和國慶為國家法定節假日,全年公共假日為7天。至于平時,我國勞動者實行單休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休息1天,這樣全年假日共計59天。
1994年3月1号起,我國開始實施每周工作44小時的工作制度,出現了“1 2”的休假制度。也就是每逢大禮拜,可以休息兩天,周六周日休息;逢小禮拜就隻休息一天。也就是一周單休。下一周雙休。
1995年5月1号,我國開始實施雙休日工作制,也就是一直延續到現在的,每周六、日都可以休息。全年公休時間從52天翻倍至104天,加上7天法定休假,共計111天的假日。
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修訂了《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将五一和國慶假期分别延長為3天,并在此基礎上,通過調休周末時間,形成春節、五一和國慶三個7天長假。這一修訂使我國法定假日由7天增加到10天,全年的休息時間進一步增至114天,“黃金周”也由此登上了曆史舞台,而假日旅遊的熱潮更是席卷全國。
2007年12月,國務院公布了《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取消“五一”黃金周,增加清明、端午、中秋為法定節日。
從1949年至1994年的節假制度實施時間間最長,所以我體驗了我國曆次的節假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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