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海澱區人民檢察院(下稱海澱法院)案件審理的原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騰訊科技公司)、原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下稱騰訊計算機公司)訴被告北京六間房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六間房公司)侵害商标注冊專用權及知識産權侵權糾紛案件一案裁定已起效。該案二審保持了一審判決,判定六間房公司組成侵犯商标權,裁定六間房公司為二原告清除危害并賠付财産損失300萬餘元及有效支出3萬餘元。
二原告知稱,騰訊科技公司系"全民K歌"商标(下稱涉案商标)的商标專用權人,六間房公司在360等檢索服務平台上設定"全民K歌""全民K歌官網"等關鍵字侵害了其商标注冊專用權并組成知識産權侵權,懇求判定六間房公司馬上終止被訴行為,為二原告清除危害并賠付财産損失500萬餘元及有效支出10萬餘元。
六間房公司辯稱,被訴行為不組成對二原告商标權的侵害及不構成不正當競争,亦不會造成搞混或誤認。
海澱法院經案件審理認為,六間房公司設定涉案關鍵字并在鍊接标題和網頁描述中開展應用、展現的行為屬于商标性使用,直接證據顯示六間房公司僅付款推廣費用就達45餘萬元,而從而判斷其所得到的各層面盈利理應遠高于其所支付的費用,故海澱法院上述做出一審判決。二審保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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