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麼一個人,在我不知愛為何物的時候,讓我情窦初開,心中歡喜。
高二初見他時,對他印象并不深刻。直到我們做了同桌。我就發現有的人雖然長相不驚豔,卻很耐看。
他是個極度自信的人,常常在拿着鏡子很欠地說:"你看我這高挺的鼻子",“你看我這濃密的睫毛,不像你,小酒窩(我有酒窩),短睫毛”……他甚至覺得他的腿毛也好看,這我真的是無力吐槽。
高中的生活總是匆忙、急促,時間異常寶貴。我經常不吃晚飯,或是已零食充饑,他會下晚自習給我去買零食,我想心動就是從那時開始的吧。
我們經常打打鬧鬧,常常鬥嘴。晚自習悄悄共用一個有線耳機聽歌,後來發展成為了下課偶爾也一起聽。他有時候會對着我唱歌,很讨打的樣子。印象中唱的最多的是《沒有理由》。唱得我有些沉醉,有些分不清真假。
他是個很好的人,在賤與貼心邊緣。雖然嘴賤,但會主動幫我擦黑闆,會幫我很多。我覺得我有點理解“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的意思了。喜歡一個人真的是覺得他什麼都好。
究竟是是什麼時候發現自己喜歡他的呢。是我去補課後,在沒有他的教室裡十分艱難,想他想他想他,想和他一起上晚自習,晚上回宿舍時會落寞。和他聊天偶爾會臉紅,這時他總是會說,你臉又紅了,我總是狡辯到,是熱的。
往事雖然有些遺憾,但無需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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