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物是放錯地方的資源,有效的回收利用可以減少四分之一的垃圾!
什麼是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和資源化利用的生活廢棄物。可回收物主要品種包括:廢紙、廢塑料、廢金屬、廢包裝物、廢舊紡織物、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廢玻璃、廢紙塑鋁複合包裝等。
一噸廢紙,可生産品質良好的再生紙850公斤,節省木材3立方米,同時節水100立方米,節省化工原料300公斤,節煤1.2萬噸,節電600度。
一噸廢塑料,可以回煉600公斤無鉛汽油和柴油,可以節省石油6噸,減排二氧化碳3噸。
一噸廢玻璃,回爐後可再生2萬個500克裝的酒瓶,可以節約石英砂720公斤,少用純堿250公斤,節約長石粉60公斤,節約煤炭10噸,電400度,比利用新原料生産節約成本20%。
可回收物明細
1、廢紙類
未被沾污的紙類制品,如紙箱、紙闆、報紙、書本、紙張、信封、廣告單、快遞包裝盒等。
2、廢塑料類
不含其他雜質的塑料制品,如飲料瓶、礦泉水瓶、洗發沐浴瓶、食用油桶、奶瓶、塑料碗盆、泡沫塑料等。
3、廢金屬類
整體或主體為金屬的金屬制品,如易拉罐、金屬包裝盒(罐)、鍋、水壺、金屬餐具、金屬刀具、金屬架、廢舊電線等。
4、廢玻璃類
不含其他雜質的玻璃制品,如調料瓶、酒瓶、花瓶、玻璃餐具、玻璃杯、門窗玻璃、茶幾玻璃、玻璃工藝品等。
5、廢織物類
未被沾污且有回收利用渠道的紡織制品,如衣物、箱包、床上用品、窗簾等。
可回收物容易混淆的地方
生活中,有一些物品不屬于可回收物,如餐巾紙、廁紙等水溶性強的紙類、濕巾、保鮮膜、一次性紙杯、超薄塑料袋等,應投放到其他垃圾桶内。另外,一些本身可以循環利用的物品被污染後,因不再具備回收利用價值,也應作為其他垃圾進行投放。
投放要求
1、投放時應輕投輕放;
2、可回收物應清潔幹燥,避免污染;
3、廢紙類盡量平整,紙箱應拆開壓扁後投放;
4、立體包裝物(各類瓶、罐、盒等)投放前,應清空内容物,盡量清洗幹淨、壓扁後投放;
5、易破損或有尖銳邊角的可回收物,應包裹後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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