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竹國是中國商周曆史上北方地區燕山南麓的文明古國。商末,孤竹伯夷叔齊讓國,叩馬谏伐,恥食周粟,甘餓首陽的典故,廣為後世稱道,久傳不衰。孤竹國也因此名聞天下。孤竹雖地處北陲,但與中原王朝的關系十分密切。有關孤竹國豐富文化内涵的深入研究,對于華夏文明多元一體格局形成和發展的認知,具有十分重要的曆史意義,因而長期以來為學界所關注。
廓清孤竹國時空範圍
商代是孤竹國初始和興盛時期。“孤竹”一名亦作“觚竹”,最早見于殷商甲骨文。甲骨蔔辭中關于孤竹氏的活動也有所記載。學界對孤竹國的名字有多種解釋。一般認為,“觚”是青銅制作的盛酒器具,為代表王室貴族身份地位的重要禮器;“竹”則指用以記事的竹簡。“觚竹”合稱為國名,盡顯尊貴高雅含義。然而,商代記事的載體迄今所見主要有甲骨和青銅器,而未見竹簡。故上述看法尚待出土文物證實。此外,還有國姓、家姓說。“孤”為國姓,一般用作古代帝王的簡稱。《禮記·王藻》中有“小國之君曰孤”之謂,後有“立功展事,開國稱孤”之說;“竹”為家姓,用作百姓的姓氏。
關于孤竹國都之所在,學界多據《史記·周本紀》正義引《括地志》:“孤竹故城在平州盧龍縣南十二裡,殷時諸侯國也。”因此,河北省盧龍縣當為古孤竹國都所在地。然細查之,孤竹國都在時間上可分前後兩期,建置地點并非一處。前期都城遺址在今灤縣老城,後期遷至孤竹城。曆代關于“盧龍”的記載多指“古盧龍縣境”,而非“今盧龍縣境”。
武丁是商朝第23任國君,其時國力鼎盛,史稱“武丁中興”。武丁向四方用兵,疆域大展,臣下建功受封。按規制,封侯者必有封地。《一統志》記載:“武丁析孤竹之黃洛,以封諸侯。”故黃洛城被另析為“殷時諸侯國”。孤竹國乃擇地另建都城,即今古孤竹城舊址。此地長期屬古盧龍縣,位于灤河西岸的孫薛營村北,1946年7月劃歸灤縣。該城1957年以前尚存,1958年因修建水利工程而被拆毀。
《史記·殷本紀》記載:“契為子姓,其後分封,以國為姓,有殷氏、來氏、宋氏、空桐氏、稚氏、北殷氏、目夷氏。”這與《通志·氏族略》所雲“墨胎氏,子姓”相合。“目夷氏”也作“墨胎氏”“墨台氏”,說明孤竹當為殷商國族。
探析孤竹國衰落原因
據《史記》等文獻所載,商湯時孤竹立國,至齊桓公兵伐山戎、孤竹而還,孤竹國興衰曆程約千年。學界對孤竹國興衰的緣由有過深入探讨。孤竹所屬的墨胎氏與商始祖契皆為子姓,同根同宗,水乳交融。孤竹雖遠離殷都,但對商王朝仍具相當大的影響力。孤竹國君被商王授任亞職,即僅次于王的職務。商前期,北方的戎狄逐漸強大,屢取南進之勢。孤竹國的存在,為商朝防禦北方的侵擾設置了堅固的屏障,因而作出過重大的貢獻。
甲骨文中多見“婦竹”“妻竹”“竹妾”等文字,這是對孤竹女子嫁與商王室為婦者的稱謂。而“母竹”,則說明“婦竹”為商王室生育了子嗣。這種嫡血姻親關系,使孤竹在商王室更具非同一般的地位。學界多認為,孤竹國的疆域在今京津塘一帶,屬孤竹國勢力的中心所在,但實際上孤竹國的影響已遠達遼西。遼西屢見出土的具有孤竹國特色的文化遺物,便是确鑿的明證。遼甯喀左縣北洞先後發現相鄰近的兩處青銅器窖藏,出土的一件渦紋銅罍,從形制上看屬商代晚期。該器銘文“父丁孤竹亞微”,為後世保留了彌足珍貴的商末孤竹國王的相關信息。據考證,伯夷祖父為父丁,即墨胎微。其中之亞是尊稱,和古文獻裡的“亞父”同義,表示尊榮之意。
孤竹國由盛轉衰的節點發生在周武王伐纣之際。殷末,帝纣荒淫無道,天怒人怨。周武王順應民意,率衆諸侯伐纣。孤竹國伯夷、叔齊卻依然效忠商王,從而釀成叩馬谏伐,不食周粟,餓死首陽的曆史悲劇。商殷王朝既滅,其嫡親的諸侯國當然會受到牽累,正所謂“覆巢之下,豈有完卵”?像孤竹這樣的殷商核心諸侯國更難為周王朝所容。孤竹國從此開始走下坡路,自在預料之中。
武王封同為姬姓的召公奭于燕,都城在今北京房山琉璃河,其子克就國理政。燕國的疆域在今河北和遼西,也是孤竹國掌控和影響力所及的地區。燕與孤竹利益攸關,矛盾和利害争鬥日益加劇。孤竹不甘降為燕國的附庸,乃與宿敵山戎聯盟,對抗燕國。《史記·齊太公世家》:“二十三年,山戎伐燕,燕告急于齊。齊桓公救燕,遂伐山戎,至于孤竹而還。”孤竹國乃亡。
伯夷與叔齊是孤竹國儲君級的王室貴族,他們的事迹對後世影響很大。對于伯夷、叔齊的言行事迹,曆來褒貶不一,但褒者居多。伯夷、叔齊讓國的故事為後世廣為傳頌。他們恭謙、禮讓、忠孝、廉潔,追求正義、崇尚氣節的行為奠定了中華民族禮儀之邦的基礎,是中華文明優秀傳統的思想主脈,即使在今日也仍有積極的意義。但是,對于領兵伐纣的周武王,他們“叩馬而谏”,将周武王正義的行動,簡單視為“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卻是明顯錯判形勢,未能順應曆史潮流,應予舍棄。古人受曆史條件局限,作為不盡完美。對此,我們應予以客觀全面的分析,傳承其積極的因素。
定位孤竹國考古學文化
夏商時期,燕山地區的物質文化遺存在考古學上曾統稱為夏家店下層文化。近年來,随着考古資料的不斷豐富,對夏家店下層文化及燕山地區相關考古學文化的認識也逐漸深入,學術觀點更加明晰。《中國考古學·夏商卷》(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指出,夏家店下層文化分布于燕山之北。而燕山之南夏商時期的考古學文化則為大坨頭文化和圍坊三期文化。故此,地處燕山南麓的孤竹國文化遺存,似不宜歸屬夏家店下層文化的範疇。西周初年,燕國正式受封為諸侯。自此,燕山以南,今京津塘廣大地區盡在燕國實際掌控之中,孤竹國已淪為燕國的附庸。
大坨頭文化和圍坊三期文化皆分布于燕山南麓的京津塘地區。就年代而言,大坨頭文化居前,圍坊三期文化随後。兩種文化相似之處在于,出土陶器皆有鬲、甗、尊、罐、缽等,均流行喇叭形銅或金耳環;二者之間也存在差異,大坨頭文化的鬲有折肩和鼓腹鬲兩種,圍坊三期的鬲則不見折肩者,鼓腹鬲的領部皆較高。圍坊三期文化還出現了鼓腹斂口壺、斂口缽等新器形。這兩種文化最大的區别在于,圍坊三期墓随葬品中已見銅鼎和銅簋等禮器。
大坨頭文化與圍坊三期文化内涵相近的因素清晰表明了二者之間的承襲關系,文化内涵的差異則表明圍坊三期文化自身的發展,以及受到殷商文化勢力強烈影響而發生的變化。在廓清燕山南麓地區大坨頭文化和圍坊三期文化的年代序列與承襲關系之後,上述與孤竹國文化時空範圍大體相合的考古學文化性質的認定,也就基本明晰了,即大坨頭文化和圍坊三期文化正值孤竹國初始和興盛期。
北方文化因素影響深遠
大坨頭文化遺址以唐山小官莊和北京房山劉李店墓葬最為典型。唐山小官莊發現的6座墓葬皆為長方形石棺墓,東西朝向。有的石棺足端外附設足箱,以放置随葬品。随葬品以陶器為主,其組合為鬲、尊、罐。少數墓中還出土喇叭形銅耳環。房山劉李店發現的大坨頭文化墓葬為長方形土坑豎穴墓。随葬品陶器組合為簋、罐,皆置于足端。二号墓中還随葬有喇叭形銅耳環和銅指環。
北京平谷劉家河村發現的圍坊三期文化墓葬雖然已遭破壞,但出土随葬品仍十分豐富,有金、銅、玉、陶、鐵等器物40多件。其中,金、銅、鐵器堪稱瑰寶,是迄今北京地區已發現的年代最早的商代中晚期文物,具有重要的曆史、科學、工藝價值。16件青銅器中,以三羊罍、鳥柱龜魚紋盤的工藝水平最高,堪稱同時期青銅器中的傑作。此外,銅器還有方鼎、弦紋圓鼎、鬲、甗、爵、卣、斝、罍、瓿、盤、盉和當盧、人面形飾等,金器有耳環、臂钏等,玉器有柄形器、璜等,還有彌足珍貴的鐵刃銅钺。該钺是采用天然隕鐵,加熱後鍛打成薄刃,再用青銅澆鑄而成的兵器,是我國最早用鐵的證明。
平谷劉家河墓葬所出青銅禮器的造型與紋飾風格,具有明顯的商代中晚期青銅器的特點。如雲雷紋小方鼎的形制、花紋,與鄭州出土的2件大方鼎相近;弦紋鼎、鬲、甗及鳥獸魚尾紋盤、盉的形制與湖北盤龍城李家嘴墓出土的器物基本相同;饕餮紋鼎具有鄭州二裡崗上層器物的特點;三羊罍與鄭州白家莊二号墓所出銅罍相似;鐵刃銅钺與河北藁城台西村出土的基本近同;人面紋銅飾與安陽西北崗出土的人面紋銅飾相似。與上述商文化因素伴存的,還有屬于北方草原文化因素的器物。如金臂钏和金耳環等,明顯與内蒙古地區夏家店下層文化同類器物相似。
分析表明,平谷劉家河這批青銅器遺存,至少包含兩種文化因素,但以中原商文化因素為主。根據該墓所出青銅禮器的總體特征,推定為商代中晚期的孤竹國文化遺存,大體屬于商文化的範疇。據出土的工藝精緻的金臂钏和金耳環,還有象征權力的鐵刃銅钺,以及16件成組的青銅禮器分析來看,該墓的主人應是孤竹國一位握有軍權的國君級人物。
河北灤縣後遷義遺址出土的青銅禮器見于報道的有3件鼎和1件簋。鼎皆為深鼓腹,雙耳對稱置于口沿上,三實柱足垂直附立于腹底。其中,1件鼎飾雲雷紋和斜方格紋,1件鼎飾饕餮紋,另1件鼎為素面,上腹飾突凸扉棱。簋壁面滿飾乳丁紋。後遷義遺址出土的鼎和簋,其形制和紋飾均具典型的殷商文化同類青銅器特征,是圍坊三期文化的晚期遺存。後遷義遺址還出土了三角形援有銎銅戈,是北方草原文化受殷商文化影響而出現的青銅兵器。
大坨頭文化和圍坊三期文化遺址出土的大量種類豐富的陶器,具有典型的定居農耕文化特征,而喇叭形銅或金耳環,以及金臂钏和三角形援有銎戈,則是北方草原遊牧文化的代表性器物。考古資料表明,農耕文化是孤竹國文化的主體,同時又受到北方少數民族地區文化的強烈影響。
中國是曆史悠久的文明古國,連綿的中華傳統文化從未中斷。中原自夏商之始,是中華古代文化的主流地區,其文化内涵實為多元一體聚合之大成。孤竹國文化是中原農耕文化與北方遊牧文化融合的縮影,因而在中華古代文明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占有重要地位。
原标題:孤竹尋音——農耕與草原的交彙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李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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