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患者可憑本人有效證件、醫療卡,經确認身份後,在區内鄉鎮級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可直接刷卡報銷,在區内及區外市内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出院結帳時可直接刷卡報銷。
2、在市外2級及2級以上公立醫院住院治療的參保患者,應在出院後的3個月内,由參保人或其家屬帶醫療費用原始發票、住院醫療費用彙總明細清單、出院小結、門診病曆、醫療卡、患者身份證、戶口簿、經辦人身份證到區行政服務中心新農合窗口報銷醫藥費用。
3、特殊病種門診報銷可持2級及2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病例以及相關檢查、化驗報告、醫療機構證明書等資料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特殊病種門診治療審批表》向新農合業管中心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後,其門診醫藥費用可以列入新農合基金的報銷範圍,可按照住院報銷标準以年度為單位進行報銷。
4、因意外傷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後需要提交有戶口所在村(居)簽字蓋章的意外傷害引發的原因确認證明以及醫院的病案記錄。對于無法提供有效證明及記錄的,不予受理。一旦經過新農合調查、審核之後,一旦屬實則予以報銷。如果責任是由第三方負責的,是不予報銷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