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間是指法律規定某種民事實體權利存在的期間。
除斥期的特點:
1、除斥期間一般是不變期間,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斷或者延長。
2、除斥期間消滅的是權利人享有的實體民事權利本身,如追認權、撤銷權、解除權等。
3、除斥期間規定的是權利人行使某項權利的期限,以權利人不行使該實體民事權利作為适用依據。
4、除斥期間是自相應的實體權利成立之時起算。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5條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