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有富室,偶得二小狼,與家犬雜畜,亦與犬相安。稍長,亦頗馴,竟忘其為狼。一日,主人晝寝廳事,聞群犬嗚嗚作怒聲,驚起周視無一人。再就枕,将寐,犬又如前。乃僞睡以俟,則二狼伺其未覺,将舐其喉,犬阻之,不使前也。乃殺之而取其革。此事從侄虞敦言:“狼子野心,信不誣哉!”然野心不過遁逸耳。陽為親昵,而陰懷不測,更不止于野心矣。獸不足道,此人何取而自贻患耶?
2、狼子野心,信不誣哉!
3、翻譯:有個有錢人家偶爾得到兩隻小狼,(将它們)和家狗混在一起豢養,也和狗相安(無事)。稍微大了點,還是很馴服。竟然(就)忘了它是狼。一天白天躺在客廳裡,聽到群狗嗚嗚地發出發怒的叫聲,驚醒起來四周看看沒有一個人。再次就枕準備睡覺,狗又像前面一樣(吼叫),(他)便假睡來等着(觀察情況)。便(發現)兩隻狼等到他沒有察覺,要咬他的喉嚨,狗阻止它們不讓(它們)上前。就殺(狼)取它們的皮。這事(是)堂侄虞敦說的。狼子野心,(是)真實(而)沒有誣蔑(它們)啊!狼子野心,這樣的說法确實是可信的,而不是誣蔑。表面上假裝親昵,而心裡卻心懷不軌,更不單單有這麼點野心。野獸有這樣的情況不并足以說什麼,為什麼連人都會這樣而延誤自身呢?
4、創作背景:創作始于乾隆五十四年終于嘉慶三年(1789——1798),曆時十年,約在紀昀66歲到76歲之間。
5、十七世紀是中國曆史上階級矛盾、民族矛盾異常尖銳的時代,大動蕩、大鬥争的社會條件瞬息萬變,有力地推動了思想領域的發展。
6、紀昀在前輩進步思潮的影響下,崇尚漢學的征實,鄙薄宋學的虛僞與空談。在紀昀看來,這夥道學家滿口的“存天理,滅人欲”理論,視人欲為罪惡,才是最大惡。為了表達自己的思想,紀昀開始用文字勾勒諷刺這些假道學家的虛僞面目,對假道學進行了極其嚴厲的斥責與抨擊。
7、同時,中國文學發展到清代,所有寫作模式已經成型,尤其是志怪小說,到清代已經形成完備的發展體系,紀昀在這種大背景下,一方面吸收前人的經驗,另一方面在前人的基礎上開辟新模式,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産生了這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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