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微了解退休人員養老金計算的人可能都知道139這個數字。這個數是用于退休養老金計算的數字。當60歲退休時,用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餘額÷139就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很多人納悶這個數字是怎樣來的呢?十四五期間我國将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政策,未來這個計發月數還會有所變化嗎?
139的制訂養老金計發月數這一名詞,最初是2005年《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年38号文件)确定的,文件推出了養老金計算的新辦法。
當時的文件是定了養老金計發月數表,從40歲到70歲都有對應的計發月數。60歲是139個月,50歲是195個月,55歲是170個月。如果我們晚一年退休,相應的計劃月數都會改變。比如說61歲退休,計發月數是132個月,65歲是101個月。
其實即使是60歲零一個月退休,計發月數也是按照61歲計算的。年齡低于40歲計發月數都按照40歲的計發月數233計算。高于70歲按70歲的計發月數56計算。
139這個數字并不是拍腦袋定出來的。最初人們在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時候,并不存在計發月數的差異,通通按照120計算。後來,為了凸顯退休年齡的區别和領取養老金時間的差異,才制定的計發月數表,也有利于引導人們延遲退休。
當時設立的基本原則是這樣的,當人們領取養老金達到人均預期壽命時,恰好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餘額領取完畢。這也實現了個人賬戶養老金為自己養老的目的。
計算公式=12×[1-(1 i)^-(Yd-Yr)]÷i×(1 i)
符号“^”代表的是指數。Yd指的是城鎮人均預期壽命。Yr指的是退休年齡。i指的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預期收益率(或者記賬利率)。
根據2000年第5次人口普查的數據,當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為75.21歲,按照預計平均記賬利率4%的情況下,138.76個月以後就能夠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餘額領取完畢,四舍五入為139個月。
同樣計算出來,50歲為195個月,55歲為170個月。
實際上,當時的假設并沒有考慮到養老金增長以後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否增加的問題。現在我們每年養老金增加以後,個人賬戶養老金領取的額度也會按照個人的增加比例同比例增加。這種情況下,實際上我們要推算記賬利率和養老金增長率的差額了。如果記賬利率是8%,而養老金增長率是5%,差額實際隻有3%。
關于人均預期壽命的問題,實際上經過這些年的不斷發展,我們的城鎮人均預期壽命也大大增加。2000年的時候全國人均預期壽命為71.4歲,2015年增長至了76.34歲,增長了近5歲。
注意,計算使用的75.21歲是2000年的時候城鎮人口的預期壽命,畢竟我們的養老金主要是城鎮職工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鎮醫療生活條件較好,預期壽命也較長。目前,我國的城鎮化率已經超過了60%。預計城鎮人口的預期壽命已經超過了80歲。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十四五規劃,确定我們要修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如果相應的計發月數确定原則不變,随着預期壽命的增長,記賬利率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增長率差額的縮小,計發月數的結果肯定會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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