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農村的,條件一般,我還有個弟弟,爸媽重男輕女,有了弟弟以後我吃的永遠都是弟弟剩下的,衣服都是姑姑家孩子不穿的,而弟弟都是新買的,為了弟弟爸媽不讓我上學,我初中沒上完就出去打工了,在廠裡上班,每個月一發工資我媽都會給我打電話讓我給家裡打錢。後來我在廠裡認識了老公,老公家裡條件相對好些,談了三年多結婚的時候我媽要了10萬彩禮,訂婚的時候說婚後會給我五萬,現在孩子都3歲了,也沒給我。
結婚後我倆就從廠裡辭職了,那幾年村裡有搞養殖的,挺賺錢的,我倆就決定養雞,蓋雞棚買東西,需要三萬多,公婆把他們積蓄拿出來才夠了,一開始因為不懂沒經驗賠了好幾萬,當時時沒那麼多錢給我媽借,我媽一口拒絕了,說錢是給弟弟結婚用的,不能動,我說打欠條就這樣也不行,最後貸了三萬多。吃一塹長一智,後來慢慢好起來了,現在已經有三個雞棚了,忙不過來雇了五六個人,也賺到了錢,買了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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