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數字化時代,打擊盜版是世界性的難題,全球著名市場監測和數據分析公司尼爾森曾預測,在2024年之前,盜版和賬戶共享每年将給付費電視和視頻供應商造成125億美元的損失。
其實很少有人知道,為了防止盜版視頻好萊塢在每部電影上都暗藏玄機,在國内引進每一部好萊塢電影必須要加上“視頻水印”的技術,這種技術是無法通過肉眼捕捉到的,當然也是無法删除和修改,這樣也是方便了好萊塢進行追蹤到盜版的源頭。這項技術在世界範圍内可以說是屈指可數,當國内引進一步好萊塢的影片時都要交付巨額水印技術費用,這也是為什麼每個視頻軟件出現即使是會員也要交錢才能看的原因吧。
作為阿裡知識産權保護的核心技術,“隐形視頻水印”成功通過了好萊塢權威測試公司的近百個“盲測”項目。這是國内技術團隊首次獲得該項認證,此前這項技術能力僅被國外幾家公司掌握。
對于阿裡來說這項技術的突破,不僅打破了國外對技術的壟斷也助力了知識産權的保護,随着國家将網絡安全納入頂層設計,各行各業對第三方平台有了更多的安全顧慮。
通過阿裡巴巴這項技術的發展,相信關于盜版的法律很快就将運用廣泛,不如我們先來普及一下關于盜版的定義及法律處罰。
盜版定義
是指在未經版權所有人同意或授權的情況下,對其複制的作品、出版物等進行由新制造商制造跟源代碼完全一緻的複制品、再分發的行為。在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此行為被定義為侵犯知識産權的違法行為,甚至構成犯罪,會受到所在國家的處罰。盜版出版物通常包括盜版書籍、盜版軟件、盜版音像作品以及盜版網絡知識産品。盜版,即俗語"D版"。這侵犯法律,購買者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侵犯版權的處罰條款
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複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條 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侵權複制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以上便是關于盜版的定義及法律。如果對你有所幫助,點下關注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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