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信霸州
2021年2月5日,市民王先生報警稱:其發現有人在網上散布謠言“廊坊銀行要完”。
經偵查,我市某小區陳姓父子有重大嫌疑。經詢問,該二人對其在網上散布謠言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鑒于該二人并非惡意散播,霸州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依法對其進行了訓誡教育。
霸州警方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互聯網造謠、傳播謠言的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定,公安機關對此将依法查處。
廣大網友加強網絡信息甄别能力,提高網絡素養,不要偏聽偏信,對未經證實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等信息,堅決做到“六不”(不發布、不傳播、不評論、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不要成為謠言的造謠者和傳播者。
與此同時,希望廣大網友要樹立法治意識,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網絡行為,共建共享和諧清朗的網絡環境和安全穩定的社會秩序。
傳播謠言的後果有多嚴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對于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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