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除要求
混凝土成型并養護一段時間、當強度達到一定要求時,即可拆除模闆。模闆的拆除日期取決于混凝土硬化的快慢、模闆的用途、結構的性質及環境溫度。及時拆模可提高模闆周轉率、加快工程進度;過早拆模,混凝土會變形、斷裂,甚至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現澆結構的模闆及支架的拆除,如設計無規定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側模——應在混凝土強度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闆而受損壞時,方可拆除;對後張法預應力混凝土結構構件,側模宜在預應力張拉前拆除。
底模及支架——底模及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應在與結構同條件養護的混凝土試塊達到以下規定時方可拆除。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應符合下表要求
柱模的拆除——單塊組拼的應先拆除鋼楞、柱箍和對拉螺栓等連接件、支撐件,從上而下逐步拆除;預組拼的應拆除兩個對角的卡件,并臨時支撐,再拆除另兩個對角的卡件,挂好鈎,拆除臨時支撐,方能脫模起吊。
牆模的拆除——單塊組拼的在拆除對拉螺栓、大小鋼楞和連接件後,從上而下逐步水平拆除;預組拼的應先挂好吊鈎,檢查所有連接件是否拆除後,方能拆除臨時支撐,脫模起吊。
梁闆模闆——先拆除梁側模,再拆除樓闆底模,最後拆除梁底模。拆除跨度較大的梁下支柱時,應從跨中開始分别拆向兩端。多層樓闆支柱的拆除:上層樓闆正在澆築混凝土時,下一層樓闆的模闆支柱不得拆除,再下一層樓闆模闆的支柱,僅可拆除一部分;跨度4m及4m以上的梁下均應保留支柱, 其間距不得大于3m。
2、拆除順序及方法
拆除順序及方法,拆模時應遵循如下原則:
a.先支後拆,後支先拆;
b.先拆除闆模及兩側模,後拆次梁模闆,最後拆主梁模闆;
c.先拆不承重的模闆,後拆承重部分的模闆;
d.自上而下,先拆側向支撐,後拆豎向支撐。
3、特殊模闆拆除規定
1)對于拱、薄殼、圓穹屋頂和跨度大于8m的梁式結構,應按設計規定的程序和方式從中心沿環圈對稱向外或從跨中對稱向兩邊均勻放松模闆支架立柱。
2)拆除圓形屋頂、筒倉下漏鬥模闆時,應從結構中心處的支架立柱開始,按同心圓層次對稱地拆向結構的周邊;
3)拆除帶有拉杆拱的模闆時,應在拆除前先将拉杆拉緊。
4、拆模注意事項
1)拆模時,操作人員應站在安全處,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2)拆模時應避免用力過猛、過急,嚴禁用大錘和撬棍硬砸硬 撬,以免損壞混凝土表面或模闆。
3)拆除的模闆及配件應有專人接應傳遞并分散堆放,不得對樓層形成沖擊荷載,嚴禁高空抛擲。
4)模闆及支架清運至指定地點,應及時加以清理、修理,按 尺寸和種類分别堆放,以便下次使用。
其他注意事項:詳見《建築施工模闆安全技術規範》7.1條——7.7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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