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此類情況屬于違章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關于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設有禁停标志、标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車;
3、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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