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丢失之後,有可能會被别人撿到,并且也很有可能會被利用來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但是如果居民身份證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丢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2、首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證後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丢失補領。公民辦理丢失補領證件的行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機關證件丢失的事實,不需要再辦理挂失和登報聲明,也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證後必須這麼做。
3、其次,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各相關證件使用部門負有核對人、證一緻性的義務,确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如果居民身份證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關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丢失證件者無須對自己未實施的行為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也明确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