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一市民卧室改為衛生間,被樓下令居告上法庭,最後被法院要求恢複原狀。我的地盤我做主,自家的房子是否真的可以想改就改?答案是:”不可以“。事情的緣由是這名鄰居在購買南京某小區的房子,在入住之後發現在卧室經常能聽到樓上的排水聲,還能隐隐約約問到一些異味。最後鄰居敲開了樓上的門去了解情況,結果發現,該市民在入職之前對房子進行的大整改,改建後,現在的衛生間正位于鄰居卧室的正上方的位置,這也就是為什麼鄰居能聽到樓上廁所排水的根本原因。鄰居無奈提起訴訟要求該市民将衛生間布局恢複到原樣。
其實,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該市民裝修房屋,是衛生間位于卧室正上方,既影響了其正常的居住、休息,也容易在精神上造成一定的困擾和侵害,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要求該市民停止侵害、恢複原狀是恰當的,通過調解方式結案,也有利于鄰裡關系的恢複。
事實上,類似于這樣的事情不是個案,會經常碰到這樣的事,在對自己房屋進行改造時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改造行為,不能對相鄰業主造成不便和侵害,如私自打承重牆、拆除連接陽台的磚和混凝土牆體、内開門改成外開門等。
如果發現有類似的行為,第一步肯定是與鄰居充分溝通,要求其停止裝修、恢複原狀;如果無法溝通,可以先向物業公司、社區、街道等基層組織求助;如果依舊無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對于這件事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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