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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何時為張居正翻案

汽車 更新时间:2024-07-30 18:12:32

曆朝曆代的貪污都有很多種形式,不過大多都比較隐晦。可是明清交替時期的撈錢辦法,卻成了合理合法的,這就是火耗。

明朝何時為張居正翻案(火耗是張居正留給後人的難題)1

01那麼火耗是什麼呢?是誰造成了火耗的出現呢?

朝廷官員在向百姓收稅的時候,會收上來一大堆碎銀子。而這些碎銀子需要被熔化重鑄成銀錠才能上交給國庫,在碎銀子熔為銀錠的過程中,一定是有損耗的,這就造成了官員們在征收正常稅額的時候,還要額外征收這些損耗。

這些損耗,就是我們常說的火耗。肯定有人要問,為什麼國家在征收稅收的時候,要讓地方官員們用銀錠來交稅?其實這跟大明朝曆史上一次著名的改革有關系。

萬曆皇帝初年,張居正作為當朝首輔,開始了對明朝大刀闊斧的改革。尤其是在經濟方面,張居正做了很多努力。

未幾,而裡甲之值年者,仍複紛然,其後又安之。謂:‘條鞭,兩稅也,雜役,值年之差也。’豈知其為後出之差乎?使銀差力差之名不去,何至是雜役耶!故條鞭之利于一時者少,而害于後世者大矣。---黃宗羲

比如說在收稅這一塊,他實行一條鞭法,簡化收稅的制度,從中可以盡可能減少中間商賺差價的行為出現,而且國庫隻征收銀錠,這就産生了火耗。

這就造成了一個不可避免的情況,那就是官員們日子不好過了。要知道,天下人誰都可以不好過,唯獨掌權的官員不能不好過,所以這幫人就想到了火耗的問題。

既然熔銀的時候,會有損耗,那麼在收稅的時候,當然要把這些損耗給補上來。所以地方官員們把這件事如實地報告給了朝廷,也就将火耗合理化了。

明朝何時為張居正翻案(火耗是張居正留給後人的難題)2

02真實征收的火耗,跟官員上報的火耗一樣嗎?

如果這世上沒有中間商賺差價,還有人拼死拼活地吆喝賣命的話,那隻能說,這裡面名堂一定不小,甚至比中間商還要可怕。

明清時期的官員們,其實正是這幫揚言不賺差價的中間商。他們上報給國庫的火耗是非常少的,比如說每一兩銀子,隻有一錢銀子的火耗。

他們之所以如此上報,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向朝廷要一份合法收取火耗的文件。隻要這份文件批下來了,那接下來,還不是任由地方官員們的操作碼?

所以我們會發現,一兩銀子征收一錢銀子的火耗,到了地方官員手裡,卻需要征收三四錢銀子的火耗,有些富庶的地區更加高。

大抵曆代立法各有因時制宜之深意,而奉行不善率以病民,吏胥縱其奸,而闾閻受其困,雖複處除之诏屢頒,其及于民者能幾何矣?苟無治人,雖以三代之良法,不足以緻治。---《續文獻通考》

這麼一來,他們實際征收上來的火耗,跟上報給國庫的火耗之間,就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差價。這些差價,其實就入了這幫地方官員們的腰包。

當然了,各級收稅的當差人員,全都有一定的好處,否則人家壓根就不願意做這種得罪人的事情。

老百姓要是覺得稅收實在是太高了,官府完全可以拿出國家頒發給他們的合法征收火耗的文件,這麼一來,百姓們有苦也沒地方說了。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可不是一句誇張的話,因為明清時期的一般知府,真的有這麼高的收入。除了微薄的工資以外,大頭全都依靠這些火耗。

明朝何時為張居正翻案(火耗是張居正留給後人的難題)3

03順治、康熙時期,火耗已經成了官員們的正常收入。

張居正創造了一條鞭法,本來是有利于國家财政收入的好事,也同時減少了地方官員們的貪污行為。

可是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誰能比這幫地頭蛇還要滑頭的呢?張居正的政策固然是不錯的,但是底下人實行起來,必須要先以自己的利益作為出發點。

這就造成了一個很尴尬的現象,原本一條鞭法是為了減輕百姓的負擔,結果卻加重了百姓的負擔,主要原因是張居正死的太早了。

張居正過勞死以後,一條鞭法就失去了原有的味道,也正是因為張居正的死,這才造成了大明王朝後期的改革出現了斷層。

在新安,遣家僮載米三千石還吳宅,既至,遂耗太半。率問其故,答曰:‘雀鼠耗也。’率笑而言曰:‘壯哉雀鼠!---《梁書·張率傳》

他是一了百了了,可是因為一條鞭法引發的火耗問題,卻已經浮出水面。火耗作為一種重要的收入,地方官員是不可能輕易放手的。

即使明朝朝廷一再強調,不能對百姓增加過多火耗,可完全是無濟于事。因為火耗銀子是朝廷讓收的,于情于理都是合适的。

這就是這些官員們心裡最有底氣的地方,所以他們自然是變本加厲地收取火耗銀子。明朝算是潦草滅亡了,輪到清朝上台以後,清朝皇帝發現,地方官員還是大明朝那幫人。

出于安撫人心的目的,清朝入關初期,并沒有阻止地方官員收取火耗銀子。這就給他們造成了一個錯覺,雖然亡國了,可是他們照樣可以做官,照樣可以發财,何樂而不為呢?

于是他們紛紛投降了滿清王朝,對百姓來說,他們依舊要上交火耗銀子,一切都沒有變。隻不過在順治和康熙年間,火耗的收入,幾乎已經成了可以擺上台面的正常收入了。

明朝何時為張居正翻案(火耗是張居正留給後人的難題)4

04雍正皇帝的火耗歸公,可能隻是杯水車薪。

真正在治國上有作為的清朝皇帝,可能隻有雍正這一位了。他做了45年的皇阿哥,深知康熙年間吏治腐敗的問題。

所以雍正痛心疾首,早就想到了一個辦法來對付這些腐敗問題。他的确殺貪官,可是貪官是殺不幹淨的。他殺了一批以後,忽然發現,再這麼殺下去,可能就沒人幫他幹活了。

由此雍正改變了過去的施政方針,他開始從稅收上着手,進行改革,以此來遏制貪污的情況出現。

雍正在稅收方面,出台了火耗歸公的政策。這項政策非常明了,那就是讓官員們也别另外收什麼火耗了,将火耗銀子也一同全都交給國庫,有多少交多少。

作為補償,清政府會給那些實在的官員們一筆養廉銀子。也就是說,隻要官員們不去貪污這些火耗,那麼他們就能夠獲得養廉銀子。

地方官員的腦子動得比誰都快,他們立刻明白了雍正皇帝的意思。所以他們在火耗上确實少貪污了一些,用養廉銀子補了上來。

這麼一來,似乎相對來說減輕了百姓們的負擔,畢竟百姓們所要繳納的稅的确是少了,因為少交了部分火耗。

可是問題也出在這裡,難道地方官員們,不能既拿火耗的差價,又拿雍正的養廉銀子嗎?于是乎,這幫人不僅欺壓百姓,而且還從雍正那兒騙了一筆錢。

當然最初這隻是小規模的官員會這樣,不過這種風氣是一傳十十傳百的,所以後期雍正的這種補貼方式,反倒是滋生了這幫官員們更加貪婪的行為。

明朝何時為張居正翻案(火耗是張居正留給後人的難題)5

​總結:火耗歸公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沒有結合到實際去操作。

雍正的想法是非常正确的,官員們既然嫌工資低,那麼清政府就給他們多發點錢,隻要他們少剝削一點老百姓就好了。

可憐皇帝的苦心,卻沒能夠打動地方上的官員們。他們依舊還是如此我行我素,不僅收到了大量的火耗差價,而且還得到了皇帝的補貼。

那麼火耗歸公的問題出在哪兒呢?我認為出在了不切實際之上。對于熔銀子的消耗量,到底有多少,朝廷難道不能做一個相對準确的衡量嗎?

  • 一兩銀子的火耗高達四五錢,甚至更高,這種事情正常嗎?隻要雍正派遣一幫自己的心腹下去調查一番,所有事情都會真相大白。
  • 一個标準的火耗沒有弄出來,這就導緻了官員們可以在地方上随意定火耗。那麼為什麼雍正沒有定這個标準呢?難道他認為沒什麼能力去定?

我認為不是這樣,真正的原因是雍正也不敢定。火耗所牽扯到的利益人員實在是太龐雜了。上到皇帝欽定的地方大員,下到去農莊收稅的差役,這些人都要從火耗上撈油水。

如果真的把這條路給封死了,那這幫人可就都沒有活路了。一旦人沒有了活路,接下來的事情,大家就可想而知了。

雍正的改革力度确實很大,也的确得罪了不少人。但是我認為雍正在真正觸及到核心利益點的時候,還是望而卻步了,火耗歸公就是這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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