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四功”:唱、念、做、打。
“五法”:口、手、眼、身、步。
“四功”之“做”,即“做功”
做功泛指表演技巧,一般又特指舞蹈化的形體動作,是戲曲有别于其他表演藝術的主要标志之一。演員在創作角色時,手、眼、身、步各有多種程式,髯口、翎子、甩發、水袖也各有多種技法,靈活運用這些程式化的舞蹈語彙,以突出人物性格、年齡、身份上的特點,并使自己塑造的藝術形象更成功。做并不是純技術性表演,而是各具特點的内涵與表象,一舉手,一投足,既有内心的體驗,又能通過外形加以表現,内外交融,得心應手,全為塑造形象服務。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