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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提哪些賠償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01 14:18:58

昨晚,有一網友在後台私信我,說他父親前幾天遇到車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對方全責,現在他父親在醫院住院,想問下,這種情況可以主張哪些賠償呢?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呢?

小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提哪些賠償(遇交通事故可以主張哪些賠償)1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會親身經曆或者看過交通事故,對于索賠這塊隻知道找保險公司,但是對于具體可以主張哪些賠償卻一無所知。同時保險公司是專門處理這事情,但是他的出發點是盡量降低賠償額度,而受害者卻因為不了解,造成了很多費用在索賠時沒有主張,造成賠償額很少,有時候甚至還不夠支付後續的醫療費用。因此有必要總結歸納,在碰到交通事故時,我們可以主張的賠償費用,以及需要準備好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小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提哪些賠償(遇交通事故可以主張哪些賠償)2

一共有14項費用,篇幅較長,可以結合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來看,畢竟有些事故可能隻涉及到以下幾項費用而已。總結如下:

小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提哪些賠償(遇交通事故可以主張哪些賠償)3

一、醫療費

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治療費等收款憑證所載費用之和。法律依據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6條;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搶救醫院和縣級以上醫院的搶救費用和醫院的醫療費單據。

2、醫院治療診斷證明書、病曆、轉院治療證明、法醫鑒定書。

3、醫療終結後,需繼續治療的費用,應有治療醫院的繼續治療意見或法醫鑒定意見。

4、自購藥費單據,應當附治療醫院的處方。

特别提示:.過度醫療、挂床、貴賓醫療等不合理費用不計入賠償範圍;

二、誤工費

法律依據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7條;誤工費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第二類是:受害人無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計算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誤工期限(天)

第三類是:受害人無固定收入(且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計算公式=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元/年)÷365×誤工期限(天)

需要提交的材料:

1、醫院出具的住院治療與誤工時間證明或法醫鑒定确定的誤工期限。

2、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單位出具因為交通事故誤工減少收入的證明。其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及國家規定的補貼、津貼。

3、無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發生前從事某種勞動,包括城鄉個體工商戶,家庭勞動服務人員等,應有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的證明。

4、當事人還應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明等各項證明。

特别提示:事故發生時受害人未成年或者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一般不計算誤工費,但其舉證證明确有勞動收入的除外,同時誤工天數一般不超過10天

三、護理費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雇傭護工、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别護理的勞務報酬标準×護理期限(天)。護理期限: 護理至受害人恢複自理能力為止;因傷緻殘不能恢複的,護理期限結合受害人年齡、健康狀況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8條;

需要提交的材料:

1.住院證明2.醫囑3.鑒定意見書

特别提示:護理費在實務中,如果有發票以發票為準,如住院期間有發票,出院後由家人護理,司法實踐中以80-120元/天計算,各地标準不同

四、交通費

正式票據所載實際交通費用之和(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票據所載事項應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吻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9條;

需要提交的材料:

1.交通費發票等2.轉院醫囑3.病曆資料

特别提示:交通費的支出必須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吻合,實務中,一般是在法院審理時,由法官酌情确定具體的金額。

五、住院夥食補助費、營養費、外地就醫住宿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夥食補助标準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此時住院夥食補助費還包括受害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夥食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0條;

需要提交的材料:

1.病曆資料;2.司法鑒定意見

3.醫療機構意見,如醫生的診斷證明書;4.相關住宿和夥食費的單據

特别提示:實踐當中,夥食費、營養費一般是30-40元/天,外地就醫住宿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陪同人員不超過2人。

六、殘疾賠償金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傷殘等級确定;因傷殘未導緻實際收入減少對殘疾賠償金作适當調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2條。

分為三個年齡段來計算:

年齡≤60周歲時: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傷殘賠償系數;

年齡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實際年齡-60)]年×傷殘賠償系數;

年齡≥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傷殘賠償系數;

需要提交的材料:

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城鎮戶籍證明

特别提示: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決定》,将殘疾賠償金由原來的城鄉區分的賠償标準修改為統一采用城鎮居民标準計算=俗稱的“同命同價”。傷殘賠償系數計算方法說明:一級傷殘的傷殘賠償系數為100%、二級傷殘為90%,依此類推,十級傷殘為10%。受害人有多處傷殘的,以最高傷殘等級的傷殘賠償系數為基礎,每增加一處傷殘所增加的附加系數,按照所增加的傷殘的傷殘賠償系數的十分之一附加,附加系數之和不超過10%,總賠償系數不超過100%

七、死亡賠償金

跟第六條一樣,現在都取消了城鄉區别,都是同命同價,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5條;按照三種年齡段來計算:

年齡≤60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年齡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實際年齡-60)]年

年齡≥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需要提交的材料:

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城鎮戶籍證明

八、喪葬費

計算方式為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6(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4條;

需要提交的材料:

遺體火化證明,遺屬和死者關系的證明或證件(一般為戶口薄或結婚證)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或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且不區分城鄉,統一按照城鎮來計算。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6、17條;

按照被撫養人的年齡分為四種來計算:

年齡≦18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元/年)×(18-實際年齡)÷扶養人數

年齡≦60周歲(被撫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元/年)×20(年)

年齡60-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元/年)×【20-(實際年齡-60)】(年)÷扶養人數

年齡≧75周歲: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x(元/年)×5(年)÷扶養人數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戶口薄等親屬關系證明2.未達到退休年齡的成年近親屬主張其為被扶養人的,提交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意見3.被撫養人戶籍證明和身份證明4.街道或鄉(鎮)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撫養關系證明5.在校學生學校的證明

十、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手段、場合、行為方式、侵權行為造成的後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經濟賠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确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條;

需要提交的材料:

傷殘程度等級鑒定意見書或者死亡證明

特别提示:車輛的商業保險中是沒有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這項賠償的,所以隻能主張從交強險中索賠。實踐當中,撫慰金的金額是按照傷殘鑒定的等級來确立的,但是因為各省經濟差異較大,還未有統一标準出台。

十一、财産損失

根據估損清單及相應财産有效憑證主張(包括車輛維修、施救損失;車載貨物損失;經營車輛停運損失;非經營車輛替代支出的交通費等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需要提交的材料:

車輛損壞的評估單,修理施工單及發票、财物損失清單。

十二、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标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确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标準。輔助器具費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置機構的意見确定。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十九條。計算方式為:普通使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需要提交的材料:

器具配置機構意見或者司法鑒定意見書,如二者不一緻,以鑒定意見書為準。

十三、鑒定費、評估費

鑒定由雙方共同委托,或者由調解組織、人民法院委托;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鑒定費和訴訟費保險公司不予賠償需按照雙方責任劃分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需要提交的材料:

相關鑒定、評估發票

十四、康複費、整容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器官功能恢複訓練所必要的康複費、适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确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需要提交的材料:

醫囑或者司法鑒定意見書(醫囑與司法鑒定意見不一緻的,一般以鑒定意見為準)

以上就是總結出來的14項可以主張的賠償。

我是袁Sir,每日堅持碼字,隻為分享我的法律知識,如有其他法律疑問,歡迎留言或者私信,免費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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