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軍隊編制實行“衛所制”。軍隊組織有衛、所兩級。一府設所,幾府設衛。衛設指揮使,統兵士五千六百人。衛下有千戶所(一千士兵),千戶所下設百戶所(一百士兵)。各府縣衛所歸各指揮使司都指揮使管轄,各都指揮使又歸中央五軍都督府管轄。标準的編制是5600人。
10人是1個小旗。
5個小旗是1個總旗,所以1個總旗就是56人(含1個總旗官,5個小旗官,50個大頭兵)。
2個總旗是1個百戶,所以1個百戶就是112人。
10個百戶是1個千戶,所以1個千戶是1120人。
5個千戶是1個衛所,所以1個衛所就是5600人。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