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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聯惠是不是直銷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19 02:15:44

打着“消費多少返多少”、“消費增值”、“消費就是存錢”等口号的各類網上商城及線下商城中,不乏傳銷的新變種。

雲聯惠是不是直銷(起底雲聯惠680萬人加盟)1

(資料圖)

《财經》記者 李恩樹 特約撰稿人 張曉 | 文

李恩樹 | 編輯

一家在非法集資、傳銷争議中迅猛發展的電商平台雲聯惠,最終止步于傳銷疑罪。5月9日,廣州公安發布微博稱,廣州警方成功摧毀“雲聯惠”特大網絡傳銷犯罪團夥。

這家涉案前自稱累計交易額達3300億元的電商平台,設計出一套“消費全返”的商業模式,三年内吸引680萬人加盟,案發時,不少用戶的“返利”仍“套”于其中。而類似的“消費返利”模式,在互聯網電商平台中并不鮮見。

消費全返與層級計酬

雲聯惠的官網、App目前均無法打開。其運營主體為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雲聯惠公司”),注冊資金約10億元,成立于2014年1月6日。

1年後,電商平台雲聯惠在移動端上線,其在PC端的網站名為雲聯商城。

從定位來看,雲聯惠是一個B2C的電子商務平台。一篇關于雲聯惠的宣傳文章稱,它為消費者和線上線下商家搭建了一個系統性的服務平台,“綜合O2O導購、積分獎勵、消費分潤、營銷服務等功能,将随意、零散的消費資源進行系統整合、經營和再分配,為平台吸納彙聚的優質商家與實體企業提供系統性的營銷服務”。平台上銷售包括食品特産、電器日用等日常小件商品,也有家裝建材、房産汽車等大型商品。

從運營模式看,雲聯惠主打所謂“三角消費返利模式”。其宣傳資料稱,消費者在平台注冊會員并在商家消費後,商家需繳納其銷售額的16%作為使用費給平台;但雲聯惠會以每天萬分之五左右的返還比例,以積分轉換形式持續返還給購物會員和商家。

雲聯惠是不是直銷(起底雲聯惠680萬人加盟)2

雲聯惠平台建有積分系統,消費及銷售行為均會記入各自積分。以消費者為例,消費者在雲聯惠每消費1元即可獲得100個白積分,每1萬個白積分(即100元)可轉換為紅積分(按照每日萬分之五轉換),而紅積分就可以轉換為現金(按照100∶1的比例轉換)存入消費者銀行賬戶,也可以用于在平台購物。

但紅積分轉換為現金時,平台要收取13%的手續費;且每天返還的額度為:返還總額減去已返還金額,再乘以萬分之五。以1萬元消費為例,消費者可獲得100萬個白積分,第一天會有500個白積分轉化為紅積分,500紅積分可轉換為5元現金,收取13%手續費後有4.35元進賬;第二天約有4.348元進賬;以此推算,平台5年大約能返還總額的60%,10年大約可返還84%,25年才能返還99%,剩餘1%難以全部返還。

商家繳給平台銷售額的16%,也依此方式返還。

不過,平台給出的萬分之五轉換比率會根據需要進行微調。

對于商家和買家而言,返款時間雖然很長,但平台如果可以一直運營下去,看上去像是一筆不賠的生意。

其間,有消費者發現了這一模式的漏洞并加以利用,比如,有人和商家串通進行虛假交易,以騙取積分;有人注冊商家後自賣自買套取積分。

河南許昌的大學畢業生李成(化名)注冊雲聯惠會員,和商家溝通後,虛造總共3萬餘元交易,實際僅支付交易總額的16%共5000元給商家(商家向平台繳納16%使用費),這樣,在根本沒有商品交易的情況下,商家賺得5000元返利積分,李成賺得3萬餘元返利積分。

一些消費者反映,雲聯惠商品價格普遍高于其他電商平台。但由于以上返利模式,尤其在虛假交易情況下收益率高,消費者仍然入場,商家陸續加盟。

對于平台來說,消費全返模式如何實現盈利?根據《雲聯惠商業大系統消費全返商業模式大解密》宣傳視頻的說法,雲聯惠主要通過現金流、資金池、代理費、廣告費、上市等方式盈利。

一些消費者猜疑返利如此高的情況下,如果沒有外部融資,就隻能不斷吸引新用戶,用新錢還舊賬。

雲聯惠的做法似乎印證了這一點。除“消費返利”模式外,雲聯惠設計有第二套規則,吸引更多用戶進入,促使資金鍊條周轉。

根據上述宣傳視頻,雲聯惠對注冊用戶采用會員制,會員分成若幹層級:免費注冊的普通會員、9.9元注冊的商家普通會員(銀鑽)、99.9元注冊的商家普通會員(金鑽)、999元注冊的創業商家會員(鉑鑽)等。各級别權利不同,普通會員隻享受“消費全返”服務,銀鑽會員以上則享有推薦權,即每“推薦”一名新會員注冊且到平台加盟商家消費,可以獲得消費額1%×5個白積分的提成,而推薦一家商店加盟平台,也可獲得銷售額0.5%×5個白積分的提成。

一名雲聯惠會員對《财經》記者稱,新會員甲再推薦新人入會消費後,甲的推薦人也會得到獎勵。

除推薦權外,鉑鑽會員還享有股權投資權和代理購買權。雲聯惠設計了8級18項區域、行業分類代理制度,以系統商會分會成立的合夥專營公司進行代理,這一模式被稱為“合作創業”,不同級别的代理也享受不同的提成獎勵。

這些規則下,高級别會員為獲得更多提成,會不斷拉人進入。警方查獲,2016年11月23日,湖北省應城市東馬坊居民黃敏麗(化名)在上線會員的推薦下加入雲聯惠,先後注冊了雲聯惠賬号4個,級别為鉑鑽會員,處于雲聯惠組織第54層。

黃敏麗加入雲聯惠後積極發展會員,發展下線層級共9層,下線總人數2474人,賺取會員積分後通過自己個人銀行賬号提現,獲利64萬餘元。

為更好地“推薦”會員,許多雲聯惠會員在全國各地分别成立代理公司。《财經》記者在手機應用商店中檢索“雲聯惠”,發現許多包含“雲聯惠”字樣的軟件,遍及廣州、深圳、甯夏等地,甚至擴展至國外如“雲聯惠新西蘭”。

2017年7月27日,黃敏麗在湖北應城成立六級代理公司應城市雲聯國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推廣“消費全返”經營模式,發展下線代理和會員代言人、協助者,從代理區域所在交易額中提成和獲取統一管理獎勵積分,通過公司賬戶提現獲利23萬餘元。目前,黃涉嫌非法傳銷,已被應城警方刑拘。據悉,黃敏麗為湖北省雲聯惠38名“頭目”之一。

借助“消費全返”和“層級計酬的獎勵模式”,以及通過網站、培訓會、商學院授課等多種途徑傳播,雲聯惠快速壯大。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其會員達到680萬多人,在會員層級中,法人所在層級為3級、下線有60層、直接下線145人,下線會員共109萬餘人。層級越高,會員數量越多,獲得的利益越大。

合作者

工商資料顯示,雲聯惠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黃觀勇,經營範圍包括網絡技術的研究、開發,商品信息咨詢服務,企業管理咨詢服務等。其股東有廣東雲聯國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廣州泓蚨投資管理中心、廣東所羅門實業有限公司、廣州所羅門汽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然人黃觀勇、黃明、黃彩晶等人。這些法人股東都與黃明相關,廣東雲聯國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3.91%)為黃明實際控制(持股99.79%);廣州泓蚨投資管理中心(持股37.27%),黃明也是股東,但未公開股權比例;其餘兩家“所羅門”系股東,均為黃明控股。

網上曾傳播的一篇未署名文章《雲聯惠黃明投身商海不忘初心》披露,黃明1963年出生于廣東省廉江市雅塘鎮;1983年廣東湛江師範學院中專畢業後,在當地教書,其間進入中山大學深造并取得律師執照;1993年下海,曾在佛山順德做過金融設備(驗鈔機)銷售業務,同年底籌資45萬元開設自己的電子點鈔機、驗鈔機廠;1995年後,創建以所羅門系列集群企業,經營至今。目前,該文已被初始刊發網站删除。

雲聯惠被指存在虛假宣傳行為。被查處前的今年4月,雲聯惠宣稱黃明參加了2018年博鳌亞洲論壇,其發布圖片中,黃明所坐位置對比真實新聞圖片,實際上是他人。

一份宣傳資料顯示,雲聯惠曾獲得中國民族産業發展論壇組織委員會頒發的“中國科技創新型企業”,黃明獲“中國民族品牌十大領軍人物”。該組織委員會由中國民族産業聯合會和中國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促進會聯合主辦,而這兩個協會都出現在民政部2016年公布的“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

雲聯惠采用各種形式宣傳,成立網絡商學院,由講師錄制視頻介紹商業模式,還出版一本名為《雲聯惠商業大系統》的書。據《羊城晚報》報道,《雲聯惠商業大系統》編委何智斌,在網上宣稱是中國社科院國學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答複媒體稱,“無國學教授職位”、“何智斌查無此人”。

何智斌的另一網絡公開身份為“中國國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查詢中國國學研究院官網可知,并非其名。而中國國學研究院在民政部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于2016年5月曝光的第七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中。

《雲聯惠商業大系統》另一編委候書生宣傳身份為“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據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工作人員告訴《财經》記者,候書生是出版社一名普通合作編輯,非教授,且已于一年多前離職。

雲聯惠還與一些汽車銷售企業有合作關系。據《畢節日報》報道,貴州畢節市伊思多爾汽車銷售服務管理有限公司為雲聯惠聯盟企業,該企業利用雲聯惠平台,打着“2.2萬元可購買15萬元汽車、4.4萬元可購買30萬元汽車、6.6萬元可購買45萬元汽車”的幌子吸引消費者,消費者繳納購車款後要等180天方可提車,而提車所需首付、購置稅、保險及後期的貸款分期均由該公司負責,消費者交納購車款後還能獲得價值200萬的雲聯惠積分。該公司已被畢節公安、市場監管部門以涉嫌非法集資、傳銷為由聯合查處。

據《财經》記者了解,因涉雲聯惠,全國多家名為“伊思多爾”的公司已被協助調查。

2014年11月,雲聯惠高調在廣州股權交易中心挂牌,但挂牌不到一年,于2015年9月被終止。

之後,雲聯惠又對外宣布,通過收購美國環球電商城在美國“上市”。但經媒體披露其是在美國股票交易市場OTC Markets挂牌。OTC指場外交易市場,是指為達不到上市條件的企業提供股權交易的平台。

非法集資風險與消費返利邊界

雲聯惠在運營過程中,曾屢次被用戶舉報,也引起各地監管部門的注意。

2016年上半年,雲聯惠被消費者頻繁舉報至國家工商總局、廣東省工商局,指其涉嫌傳銷。監管部門當時回應稱,雲聯惠運營模式暫不符合傳銷的“構成要件”,但涉嫌非法集資。廣州市金融管理部門和公安正在調查此事,工商部門協同配合調查。

雲聯惠在多地政府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官網上均“榜上有名”。湖南株洲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于2017年7月6日發布風險提示,稱這類消費返現模式違背市場經濟規律,資金運轉不可長期維系,一旦資金鍊斷裂,參與者資金将面臨極大風險。現今流行的“雲聯惠”等平台與當年“萬家購物”類似,極有可能演變成一場新的融資騙局。

對于雲聯惠涉嫌非法集資和傳銷,此前有多地監管部門發出風險預警。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彭冰告訴《财經》記者,承諾全部返還的購物返利模式是典型的非法集資行為。判斷是否非法集資,關鍵看購買人的主要目的是消費還是投資獲利,在資金全部返還的模式下,産品隻是投資回報。

廣強律師事務所律師曾傑分析,此類“消費返利”案件,主要可能涉嫌的非法集資類犯罪是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目前來看,認定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的證據難度還比較大。

5月8日,雲聯惠涉嫌傳銷被廣州警方查處。消息傳出後,雲聯惠會員一度陷入恐慌,但很快有“維穩會員”在網上發布信息,要求會員不投訴、報案,“靜靜守護雲聯”。在“雲聯惠貼吧”,“雲聯粉”常發布黃明的演講視頻,并質疑公安機關的辦案情況。《财經》記者加入多個雲聯惠維權群,大部分人對是否報警比較猶豫,也有人不解自己消費為何成為傳銷。

國務院于2005年11月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正式以法律形式對傳銷進行了界定。

根據該條例,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傳銷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通常滿足三點即可認定為涉嫌傳銷:交入門費;拉人頭;多層代理、團隊計酬。

2009年7月,《刑法》修正案(七)增設組織領導傳銷罪,傳銷首次入刑。

2010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标準的規定(二)》,首次明确傳銷層級“三級”判定依據,即“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活動人員在三十人以上且層級在三級以上的,對組織者、領導者,應予立案追訴”。即,滿足這一條件要由公安機關介入追究刑責,未滿足則由工商機關進行行政處罰。

目前,傳銷行為在中國已由傳統的線下行為發展至以互聯網為主的新型網絡傳銷模式。

據騰訊發布的《騰訊2017年度傳銷态勢感知白皮書》,2010年以後,随着互聯網的普及,特别是移動互聯網、智能手機的迅速發展,跨地域、無接觸式的網絡傳銷開始成為主流。由于參與者分散在全國各地甚至境外,電子證據難以固定,網絡傳銷傳播蔓延速度快,這也給職能部門的監管、取證、打擊帶來新的挑戰。

2017年11月17日,國家工商總局與騰訊共同簽署網絡傳銷監測治理合作備忘錄,成立國家工商總局(廣東深圳)反傳銷監測治理基地。今年2月28日,已累計發現涉嫌傳銷組織、平台3534家,活躍參與人數3176萬,其中2017年新出現的平台占比為58%,可謂互聯網傳銷爆發元年。

其中,打着“消費返利”、“消費多少返多少”、“消費增值”、“消費就是存錢”等口号的各類網上商城及線下商城,開始成為傳銷的新變種。

消費返利的主要特征為:通過第三方平台介入商家和消費者的交易過程,許諾在平台的消費額度部分返回,或通過現金消費送等額積分等形式,誘導消費者注冊會員消費和商家加盟平台回流貨款。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消費返利”本是電子商務的一個創新,實際為一種電子商務效果營銷,返利平台、消費者、商家都能從中獲得實惠。返利模式在國外已經發展得比較成熟,2009年在中國逐漸興起,并逐漸受到網購一族青睐而迅速發展。據網易财經統計報告顯示,截至今年5月,參與消費返利經營的代理商、商家會員、消費者會員人數超過3000萬。

曹磊認為,國内的返利行業早期比較“幹淨”,但在發展過程中,一些網站打着購物返利的幌子,不賣商品而靠發展下線盈利,逐漸演變為網絡傳銷。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對《财經》記者分析稱,目前消費返利包含多種模式:部分返利,屬于一種正常的商品促銷,類似于打折;全額返利,消費者付款之後,在一定期限之内分期分次全部返還;超額返利,商家在一定期限内全部返還後,消費者拿到的總額要超過所付金額,甚至高達數倍。

趙占領認為,部分返利一般沒有問題。全額返利與超額返利,實際上相當于以商品作為向消費者借款的利息,有可能會被認定為非法集資行為。另外,按照《禁止傳銷條例》所規定的傳銷判斷标準,一是人員鍊達到三級及三級以上;二是計酬方法,從下線或者下下線購物的金額中抽取相應的比例,如果消費返利模式符合這兩個條件,則有傳銷嫌疑。

因涉傳銷已被查處的浙江萬家購物網,類似于雲聯惠“消費返利”模式。其主打“消費=存錢=免費”、“滿500返500”等宣傳,誘使他人消費和入會,按照資格和條件,分為普通會員、VIP會員、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區域代理商等級别,實行層級計酬,涉案人員190萬,金額高達240億餘元,遍及全國31個省(區、市)的2300多個縣(市)。

該案經法院審理後,“萬家購物”運營主體浙江億家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下稱“億家公司”)原董事長應建成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及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處罰金200萬元。

彭冰稱,“高額返利”等類似的龐氏騙局很難盈利,隻能不斷吸引新會員進入填補之前虧缺,但企業高管個人可能獲利匪淺,資金鍊難以存續時有極大可能職務侵占攜款“跑路”。

據應建成傳銷案判決書,至2012年5月27日止,億家公司已形成收支虧空1.9億元。截至案發,在萬家購物平台的會員賬戶内,應償付會員債務7.73億元,應償付區域代理商傭金0.98億元;按“滿500返500,消費=存錢=免費”的承諾,則形成對會員待分配分紅返利債務240.45億元。

但對于董事長應建成個人,判決書顯示,應建成享受六代計酬的金牌代理商;獲得股東分紅120萬元,獲得公司獎金100萬元;享受六代計酬積分獎勵154萬餘元。

與雲聯惠、萬家購物“消費返利”相似的互聯網平台,仍屢屢出現。騰訊在白皮書中建議,在監管政策、法律法規上,特别是針對新型網絡傳銷模式的盲區要及時填補。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發布關于《防範“消費返利(注冊領返利紅包)”風險謹防利益受損》的公告提醒,防範一些第三方平台打着“創業”“創新”的旗号,以“購物返利”“消費等于賺錢”“你消費我還錢”為噱頭,承諾高額返消費款、加盟費等,以此吸引消費者、商家投入資金。

《财經》記者了解到,在雲聯惠的維權群裡,混迹其他投資項目的推廣人,已經開始為雲聯惠會員們尋找下一個出路。

(本文首刊于2018年6月11日出版的《财經》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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