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誰掙的錢最多呢?這裡不包括商人,也不包括投資客,就說那些單靠自己的天分,不從事商業,沒有投資,也不雇工的人。他們中誰掙的錢最多呢?
查理·卓别林?不,他不能算,他都兩年沒有拍電影了,并且他也從事商業活動,有自己的公司。
電影明星葛麗·泰嘉寶?不是。
歌唱家魯迪·瓦利?也不是。
這位賺錢機器讀書不多,英語講得也很糟,總是穿着舊衣服,他惰性很重,約會遲到是常有的事,還喜歡嚼口香糖,他就是威爾·羅傑斯。
他拍三部電影,一年就能有五萬五千英鎊的收入;給新聞專欄撰稿,一天也能拿到八十英鎊;做一場幽默講演,也會有兩百英鎊進賬;在廣播裡做節目,一分鐘也能掙六十六英鎊,就算是話語停頓的間隙,他都可以掙上兩到三英鎊。
他的生日剛好是選舉日,他後來就以國會為題材,創作了不少精悍的幽默故事,賣了十萬英鎊。他從不投票,二十四年中他一直在各地演出,每個地方呆的時間都不長,達不到選民登記投票的要求,并且他也不喜歡投票,不希望自己的想法受某一政黨左右。
他降生在印第安人領地内的一個牧場上。他出生的那間木闆房現在還在,距離俄克拉荷馬州的小鎮烏洛加四英裡。幾年前,美國商會在那兒立了塊牌子,上面寫着“此路通往威爾·羅傑斯出生的房子”。成群的遊客到這間房子參觀,他們這兒摳一點,那兒拿一點,最後商會不得不把牌子撤走,還在牧場入口周圍拉上了根鐵鍊,不讓遊客進入。
他的母親希望他做點什麼呢?她其實是希望兒子能夠成為衛理公會的牧師。威爾早年也确有這個打算。他跟他的母親是衛理公會教徒。這位母親非常崇拜威廉·潘恩,所以給他取名為威廉·潘恩·阿戴爾·羅傑斯。
他父親有八分之一印第安人血統,母親有四分之一印第安人血統。他說他不會算,弄不清自己有多少印第安人血統。父親很有見識,一連數年都擔任切羅基族議事會成員,威爾本人也會切羅基語。
威爾頭一回到紐約市,坐的還是一列運牛的貨車。當時他負責給車上的牛喂食、喂水,困了就在往車裡坐着睡,就這樣一路從俄克拉荷馬州來到紐約。
初登百老彙的他腳穿牛仔靴,一身村野行頭,觀衆見了都捧腹大笑,還有人抓走他的帽子戲耍他。而上一次他坐飛機過來,下榻在華爾道夫酒店,一上街就被都圍住,觀衆要他簽名。
他年少的時候,想到世界各地走走,于是去了南美。他為了省錢,買了一張下等艙船票,在南美找了一份放牛的工作,每月十六先令。
南非的布爾戰争爆發時,他坐着一艘運牛船去了南非,在那裡為英國騎兵部隊訓練野馬。戰争結束後,身無分文的他隻得繼續留在軍營,從廚師那兒弄些吃的。後來為了回美國,他加入了一個巡演馬戲團,在那兒做起了馬戲演員,還給自己取名“切羅基孩子”。
他娶了阿肯色州的貝蒂·布萊克小姐。他們第一次邂逅的情形是這樣的:當時在俄克拉荷馬州的克萊爾莫市,貝蒂正坐在某前門廊處喝着檸檬飲料,威爾剛買了一輛單車,想騎着顯擺一下,露一露自己雜耍活兒。可一個不小心,威爾摔了。貝蒂見狀趕緊沖過去,扶他起來,還為她清洗手上的傷口,就這樣他們就認識了。貝蒂就是現在的羅傑斯太太,他們育有三個孩子。
威爾一直住在好萊塢附近的牧場上,這片牧場面積達二百六十英畝,上面建有馬球場,馬球是他最喜歡的娛樂活動,還有一個高爾夫球場,不過他從來不打,他說他隻玩有馬有繩子的運動。
威爾身上還有很多讓人驚訝的事情:他承蒙過國王、女王的召見,也受過達官貴人的款待,可他自己就是沒有一件正式的長尾大衣,在劇中或電影中他也從不穿禮服,除非是迫不得已;他買了一份價值二十萬英鎊的人身保險,然而揣在衣服兜裡的錢很少有超過一英鎊的時候;在舞台上他當黑臉喜劇演員,特别喜歡模仿黑人,還曾在廣播裡面模仿過滑稽劇《阿莫斯與安迪》以及《哥哥克勞福德與魚》;他從不吸煙,舞台下很少嚼口香糖,最愛吃墨西哥辣味牛肉;他也沒有私人司機。
他總是一身舊衣服,就是去好萊塢或者洛杉矶也常常不打領帶,腳蹬牛仔靴,身着打着鉚扣的藍色背帶褲就出門了。
他的印第安先祖讓他感到驕傲,他曾說:“我的先祖不是坐“五月花号”過來的,但“五月花号”靠岸時,是他們上去迎接的。”
後來他不幸在空難中喪生,噩耗傳來,全世界都為這位奇才舉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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