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廣電總台中國之聲
“雙十一”你付了多少尾款?面對活動越來越大,規則也越來越複雜的“雙十一”,一件商品有預售價、券後價、定金 尾款價等不同價格,消費者要結算購物車裡的商品,得先算得清一道道數學題。
今年“雙十一”,消費者買很多商品都需要先支付定金,付了定金又不想買了,卻發現定金不能退;還有的消費者付完定金後發現,比直接買還要貴。“雙十一”購物迎來最高峰,消費者該如何處理支付定金後的一系列問題?
預付定金後問題百出:
商家上調尾款、被告知無貨不能退定金
來自安徽的陶女士說,今年“雙十一”她付了不少定金,為的就是比平時便宜點。“提前做了功課,自己也算了一下,發現商品付定金後的确是便宜一些,放購物車裡也能看到活動後的價格,趁‘雙十一’買一些大件。”
如果買得便宜,付定金也心甘情願。江西的劉女士預付了定金,最終買到商品價格反而更貴。
△“雙十一”期間電商平台用戶支付截圖(源自網絡)
本月1日是各大電商平台的“雙十一前奏戰”,劉女士為了買一雙鞋子,各種盤算滿減後,通過“定金 尾款”的方式以569元在官方店入手。第二天商家直接推出更優惠政策:“不用定金、尾款,優惠後隻要558元”,雖然隻相差11元,劉女士表示還是不能接受。
南京的趙女士為了買一款空調,在平台支付定金後,促銷當天卻發現商家沒貨,定金沒法退,尾款也不能付,7天無理由退貨退款自然也無從談起。詢問客服後,依舊是“定金無法退還”的一套說辭。
商家“先漲價後降價”
讓消費者眼花缭亂
除定金問題外,消費者反映最多的是商家的“先漲價後降價”。打開正在促銷中的幾款商品,總台央廣中國之聲記者發現,不少商品在一個頁面上有多個價格:原價、“雙十一”價、限時券後價、定金尾款價等眼花缭亂。
兩個月前,王女士在某購物網站上相中一條裙子,打算等到“雙十一”有優惠時購買,結果她發現“雙十一”期間的價格比之前還貴。
“裙子之前是660元,現在‘雙十一’的優惠價格是689元,差的錢雖然不多,讓我心裡對‘雙十一’促銷畫上問号,讓人反感,不太想在‘雙十一’時購物了。”
△圖為用戶尾款支付截圖(源自網絡)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雙十一”禁止“先提價後打折”
針對網絡集中促銷活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向全國互聯網平台企業和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下發《關于規範“雙十一”網絡促銷經營活動的工作提示》,其中就要求提高促銷行為的公開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價後打折”、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方式開展促銷。
總台央廣中國之聲記者就商家虛構原價、“旗艦店付定金反而貴”問題,向某電商平台詢問相關情況,截至發稿尚未得到回複。
另一家電商平台對消費者關心的問題回複稱,會通過算法模型和大數據的能力,不斷加大對平台價格違規場景的調控力度,努力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關于“定金”的規則,平台上,商家可自行選擇不進行優惠、定金抵扣、尾款立減等方式,按照規則定金不可退還,但如果出現特殊原因,消費者還可以聯系客服協助解決。
“定金”和“訂金”區别大
法律後果完全不同
對于“雙十一”期間的定金問題,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告訴總台央廣中國之聲記者,消費者提前交定金,是一把“雙刃劍”。
按照《民法典》規定,定金不能退,既是對消費者的限制,也對商家有要求,如果商家不能履約,需要雙倍返還定金。而預付款、意向金等概念,商家則不用擔責。
△圖自網絡
“‘定’和‘訂’,讀音相同,法律後果卻完全不同。定金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性質,訂金隻是日常習慣用語,不是法律語言,不具有擔保功能。”陳音江表示,消費者下單時,如果交的是定金,反悔後,定金無法退還,若商家違約,消費者可要求商家雙倍返還。
“訂金包括預付款、意向金,消費者提前交了訂金,商家若違約,是不會承擔相應的雙倍返還責任。”
“尾款人”如何維權?
專家:通過市場監管部門或法律手段
出現付定金結果商品價格更貴,或付完定金,商家告知無貨的情況,如何解決?
陳音江建議,消費者找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效率更高。
“商家收取了消費者的定金,就已經和消費者之間産生了合同,出了問題,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雙倍返還定金。如果商家不返還,消費者可以向消協,或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要求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如果調解解決不了,可通過仲裁或法院。合同具有法律依據,消費者的訴求很容易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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