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長三角首例非法獵捕、
殺害中華鲟案
2020年5月14日,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犯罪嫌疑人邢某某提起公訴,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侵權人賠償因非法獵捕殺害中華鲟所造成的國家水生野生動物資源損失共計人民币40000元并向社會公衆賠禮道歉。此案為長三角區域首例非法獵捕、殺害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中華鲟案件。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與偵查機關、漁政執法部門,司法鑒定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自案件初期即介入引導偵查工作,在沒有先例可循的情況下,厘清案件事實,分析犯罪構成及證據标準。在對涉案中華鲟身份進行确認過程中,借助基因測序技術,确定涉案中華鲟的純正血統。
經查,2019年8月6日15時許,犯罪嫌疑人邢某某駕駛自購漁船從江蘇省啟東市連興港出發,在沒有取得捕撈許可證的情況下,行至上海市崇明區佘山島北面水域實施無證捕撈,并使用機輪劈水網進行拖網作業兩次,捕獲花鲢、鲈魚及一隻疑似中華鲟個體。
邢某某将上述漁貨物從拖網上取下時,發現該疑似中華鲟個體無活力但尚未死亡,即将該中華鲟魚個體連同其他漁貨物一并放入船上冰櫃内進行冷藏,欲自行食用。8月7日淩晨3時許,其将船隻停靠在本市崇明區陳家鎮奚家港閘口處時被漁政部門查獲。經DNA及年齡鑒定,涉案中華鲟死亡個體全長60厘米、重1.87斤,年齡約為1齡-2齡,系幼魚,系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為了保護一條魚
上海專門立了一部法
2020年5月14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了《上海市中華鲟保護管理條例》,這是全國率先對長江流域特定物種保護的地方性立法,開創了國内特有物種立法的先河。
檢察機關依法嚴懲
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
上海鐵檢院在辦理本案時多次走訪價格認證機構,就中華鲟的整體價值進行咨詢溝通,還前往崇明區漁政管理檢查站及上海市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研究中心就中華鲟的情況進行走訪調研,明确中華鲟具有重要的自然價值。
中華鲟屬硬骨魚類鲟形目,鲟類最早出現于距今2億3千萬年前的早三疊世,一直延續至今,可謂活化石,屬于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有“水中大熊貓”之稱,具有很高的科研、藥用和觀賞價值。
檢察機關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對犯罪嫌疑人邢某某提起公訴的同時,對侵權人非法獵捕、殺害中華鲟損害國家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依法提起刑附民公益訴訟,一方面是讓被告人承擔侵權責任,警示其他漁民。另一方面也是為保護生态資源,建設美麗家園增添了堅實的司法保障。
通過案件的辦理,上海鐵檢院梳理出當前中華鲟生存環境面臨的困境:
1、長江口航運及涉江工程的建設,影響中華鲟的生存環境;
2、長江口水體污染日益加劇,嚴重影響中華鲟的栖息環境;
3、在長江口與海洋交界處違法捕撈猖獗,對中華鲟種群穩定影響巨大。
上海鐵檢院将繼續充分發揮集中管轄優勢,依法嚴厲懲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并将打擊犯罪與法治宣傳緊密結合,在全社會營造保護野生動物的良好氛圍。
來源: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微信(ID:shangtiejian)
文字:黃皓翔 溫雅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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