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嚴禁開展“幼小銜接”"小升初”"初升高”或“非零起點”培訓;嚴禁學科類培訓出現“超綱教學”"提前教學”。自中小學辦學“十不得”之後,合肥市教育局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行為也将進行整治,出台六項禁令規範校外辦學行為,同時接受社會舉報,雙管齊下為學生減負減壓。
據悉,專項整治時間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這六條禁令包括嚴禁聘用無資質的教師從事教學培訓活動;嚴禁侮辱、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員;嚴禁選用、試用未經備案的教材教輔或境外教;嚴禁開展“幼小銜接”"小升初”"初升高”或“非零起點”培訓;嚴禁學科類培訓出現“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
專項整治期間,合肥市、縣兩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受理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的舉報投訴。對違反“六嚴禁”的校外培訓機構,限期整改,實行銷賬制度;對舉報查實的違規校外培訓機構,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合肥市校外培訓機構聯合執法行動方案》等法規文件依法嚴厲懲處,依規納入“黑名單”。對舉報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行為被查實的,由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每條查實線索1000元獎勵舉報人,多個舉報人分别舉報同一情形的,獎勵首位舉報人。匿名或未提供聯系方式的舉報人員視為放棄獎勵。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張曉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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