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軍歌應唱大刀環,誓滅胡奴出玉關。隻解沙場為國死,何須馬革裹屍還。
2、譯文:出征的戰士應當高唱軍歌勝利日來。決心把滿族統治者趕出山海關。戰士隻知道在戰場上,要為國捐軀。何必考慮把屍體運回家鄉。
3、賞析:這首詩抒發了作者義無反顧的革命激情和犧牲精神,充滿了英雄主義氣概,把一腔報效祖國、戰死疆場的熱忱發揮得淋漓盡緻。在寫下了這首詩的一年以後,作者在安慶起義,失敗被捕,清政府要他寫口供,他揮筆直書:“爾等殺我好了,将我心剖了,兩手兩足斷了,全身碎了,均可,不可冤殺學生。”爾後,慷慨就義,他用生命實現了自己的理想。這首詩感情豪放激揚,語氣慷慨悲壯,英氣逼人,最後一句“何須馬革裹屍還”,寫出了他壯懷激烈、視死如歸的英雄氣概。總之,這是近代邊塞詩中難得的一首好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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