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聽到過這樣一句話: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句話出自《孟子·離婁上》,他的原文是;“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這句話原是孟子對舜的婚事的評價。現在的人們通常認為這句話的意思是:不小的表現有三條,沒有留下後代是最大的不孝。其實是不對的!
經過衆多專家的對各種資料的考證發現,在這裡,“後”并不是指“後代”、“子女”,而是指“盡到子女的義務”。這樣那句話就可以解釋的通了:不孝的表現有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沒有盡到子女的義務,舜娶妻并沒有告知父母,這就是沒有盡到子女應有的孝心。
這句話被理解成了沒有後代就是不孝其實是一種錯誤。說到這個錯誤的理解,這就要說到漢代經學家趙歧的《十三經注疏》了,他在這本書中對孟子的話這樣解釋:“于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意思就是:從禮上來講,有三種行為是不孝的表現;阿谀奉承,曲意逢迎使雙親陷于不義之中,這是第一種不孝,家中貧窮,父母年邁,而并不努力參加科考做官賺錢,這是第三種不孝,不娶妻生子,不祭祀祖先,這是第三種不孝,在這三者之中,沒有子女是最大的不孝。目前,這本書中的解釋被認為是對“後”誤解的源頭。
在原文裡我們可以看出,将“後”理解為“後代”是解釋不通的。甚至我們可以自己來想,對父母的孝順不應該是照顧父母、侍奉父母嗎?悉心照顧父母不應該是孝順中最重要的嗎?如果說沒有子女是最大的不孝,那不就是說隻要留下了後代,就算是盡了大部分的孝了嗎?那是不是就是說可以不盡心照顧老人了?那是不是就是說不管你是賭徒還是家暴者,隻要你能留下後代,管你給家庭帶來多大的傷害,你都算盡了大部分的孝?我覺得這樣的理解是不正确的。
這樣的話也對後來以及如今的衆多家庭産生了巨大的影響,比如,一定要要求自己的孩子結婚并且生孩子。這樣的要求在老一輩看來是很必要的也是很正常的要求,但在許多90後以及之後出生的這些完完全全的新一代的孩子看來,并不是必要的。90年以前的,操心到孩子婚事的人大都已經退休或是即将退休,他們已經基本體會不到如今工作的壓力,理解不了一些年輕人的生活方式,他們覺得生一個孩子就養一個,這并沒有什麼難的,但事實并不是這樣的。有統計數據顯示:在普通城市,養大一個孩子大約需要70萬,而在北上廣以及西安等大城市來說,費用甚至高達276萬!在現在的社會中就是這樣,想養好一個孩子,讓他不落後,那就一定需要大量的資金來為孩子選擇好學校,選擇好的補習班,為孩子提供充足良好的營養,為孩子提供參加各種活動的機會等等等等。照顧孩子和完成工作已經耗盡了精力與時間,那就更不要說照顧、侍奉父母了。
因此,不孝有三,無法盡到子女義務是最大,這樣應是正确的理解,而非不留下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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