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雙方協議離婚,達成一緻意見,可以到服刑地區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離婚證,。達不成協議,可以由妻子在女方戶籍所在地或女方經常居住地區法院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緻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三)對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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