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面積在造價工作中必不可少,除了要計算指标,造價中的腳手架費用、超高降效費、垂直運輸費都需要用到建築面積,如下圖。
計算準确的建築面積才能得到準确的造價。在造價師考試中建築面積也是必考題目,因此作為一個造價人必須要熟練掌握建築面積的計算規則。
有同學可能會說,圖紙中都給出了建築面積,不能直接使用嗎?都知道,圖紙中的建築面積是設計人員計算的,用的是CAD軟件,他們并沒有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規則來計算,圖紙中的建築面積隻具有參考價值,并不能直接作為造價數據使用,準确的建築面積還得按照《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來計算。
目前我國執行的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批準的國家标準規範,編号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
接下來,我們逐條看一下建築面積的計算規則
1.自然層建築面積
規則: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應按自然層外牆結構外圍水平面積之和計算。
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解讀:這裡需要注意建築物的外牆外保溫層,應按其保溫材料的水平截面積計算,并計入自然層建築面積。但勒腳、附牆柱、垛、台階、牆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牆不計算建築面積。
例:計算下圖中建築面積
(12 0.24)*(5 0.24)=64.14㎡
2. 局部樓層建築面積
規則: 建築物内設有局部樓層時,對于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闆水平面積計算,且結構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應計算全面積,結構層高在2.20m以下的,應計算1/2面積。
解讀:1.建築物内設有局部樓層,其首層面積已包括在原建築物中不能重複計算。因此,應從二層以上開始計算局部樓層的建築面積。
2.圍護結構是指:“圍合建築空間的牆體、門、窗”。
圍護設施:按照本規範的定義為“欄杆、欄闆”。
例:計算下圖中建築面積
底層面積=(6 4 0.24)*(3.3 2.7 0.24)=63.90㎡
局部樓層面積=(4 0.24)*(3.3 0.24)=15.01㎡
3.坡屋面建築面積
規則:對于形成建築空間的坡屋頂,結構淨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
結構淨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結構淨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應計算建築面積。
解讀:注意這裡的不是結構層高,而是結構淨高。結構淨高為混凝土底闆上标高至混凝土頂闆的下标高。
例:計算下圖建築面積
坡屋面建築面積=全面積 半面積
全面積=(15-1-1.5-1.5-1)*50=500㎡
半面積=50*1.5*2*1/2=75㎡
合計建築面積=500 7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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