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發工資
看到工資條
坐鍋裡都捂不熱我的心
漲薪
單說是不行的,要緊是做
作為打工人的我們
對我們每月發的工資條
不懂就吃大虧了!
▷ 每月發的工資該如何計算?
上了這麼多年班,工資條到手還是看不懂,工資到底是怎麼計算的呢?
工資=月薪÷月平均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出勤系數
月平均計薪天數
1.雙休 月平均計薪天數
=(365-52×2)÷12=21.75天
2.單休月平均計薪天數
=(365-52)÷12=26天
3.大小周 月平均計薪天數
=(365-52×1.5)÷12=24天
月計薪天數=月實際出勤天數 法定節假日天數
出勤系數=月平均計薪天數÷(月應當出勤天數 法定節假日天數)
舉個例子:
陳某月薪6k,1月份出勤18天,法定節假日4天,本月請假1天,實際出勤17天。
應得工資=6000÷21.75×(17 4)×21.75÷(18 4)=5727.27
▷ 雙休事假扣工資,是按20.83天還是21.75天?
扣除的日工資=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天(月計薪天數)
按21.75天算。事假一般按照請假天數扣除相應的日工資,若用人單位規定正常發放工資的則從其規定。
辛辛苦苦搬磚
卻被老闆以各種理由
克扣工資、拖欠工資
今天小編就來教大家
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1、投訴
優先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标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除了攜帶材料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現場投訴外,也可以通過廣州12345互聯網渠道自助下單模闆反映訴求。
2、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對工資的數額、計算方式等方式争議的,應優先通過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協調,若協調無效,可以向勞動人事争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勞動者可根據不同的仲裁管轄範圍選擇分别歸屬的區、市、省勞動仲裁機構。
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
被申請人為共同當事人時,申請書一式四份,遞交仲裁委三份,申請人留存一份。
勞動仲裁申請書
證據清單
3、申請支付令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或裁決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4、直接向法院起訴
這種方式僅限于勞動者有用人單位出具的“欠條”情形。
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這了
希望大家永遠用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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