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财會人員,裝訂會計憑證是常事,那麼裝訂會計憑證的步驟是怎麼樣的呢? 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一、會計憑證裝訂前的準備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期、編号是否齊全,是否缺頁,漏編。
2.按憑證彙總日期歸集,确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3.摘除憑證内的金屬物,對面積較大的原始憑證要折疊成同記賬憑證一樣的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
4.整理檢查憑證順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号要查明原因。
5.檢查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憑證裝訂形式包括包角式裝訂和側裝訂兩種。日常工作中,包角式裝訂更為常見。
一裝訂要求
1、整齊、美觀、牢固。憑證厚度一般為1.5厘米,最多不超過3厘米,如果本月憑證過多,可裝訂為多本;
2、銀行對賬單、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不是原始憑證,但卻是重要的會計資料,要單獨裝訂保存;
3、憑證中不能有大頭針、曲别針、訂書釘等金屬物;
4、寫好憑證封面、單位名稱、年度、月份、憑證種類(收付轉)、起始日期、起始号數;
5、線繩結要打在憑證背面。
二裝訂方法
1、左側打孔裝訂,東北多用此法:距左邊沿1.5厘米處均勻打2個孔或3個孔,穿好線繩,在背面打結系緊後,剪掉多餘繩頭,用膠水粘好封皮。
2、左上角打孔裝訂,南方多用此法:分别距左邊沿、上邊沿1.5厘米各打1孔,然後按下圖所示穿線裝訂。
三會計憑證裝訂後的注意事項
1、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号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2、在封面上編好卷号,按編号順序入櫃,并要在顯露處标明憑證種類編号,以便于調閱。
以财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号發布了新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将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調整為10年、30年兩類,并将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為3年、5年、10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10年,将保管期限為15年、25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30年。其中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主要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長至30年,其他輔助會計資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長至10年。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會計憑的保管年限
各類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如下:
企業和其他組織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附表2
财政總預算、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稅收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注:稅務機關的稅務經費會計檔案保管期限,按行政單位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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