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食人族,他們殘忍殺人,肢解屍體,烹煮人肉,然後大嚼特嚼的行徑,令人感到極其驚悚恐怖。
曆史上到底有沒有食人族呢?
《墨子》記載:“楚之南,有啖人之國者。其國之長子生,則解而食之。”意思是在楚國的南方,有一個吃人的部落,這個食人部落有個怪異的習俗,誰家生了第一個兒子,必須要殺掉分而食之。
“美則以遺其君,君喜則賞其父。”倘若人肉的味道鮮美,就進獻給部落首領,首領吃得開心,就會大賞死者的父親。
無獨有偶,《南史》也記錄了一個食人的小國——毗骞國,這個小國“國法刑人,并于王前啖其肉。”
毗骞國有個詭異習俗,罪犯被處死後,大家聚在君主面前,一起分食罪犯的肉。不僅要吃肉,還要把罪犯的骷髅頭一破兩半,被做盛酒的器具——“又取其骷髅破之以飲酒。”
《北史》也有相關記載:流求國“國人好相攻擊,收鬥死者,聚食之。”
這個國家喜歡内戰,戰鬥失敗者将會被勝利的一方吃掉。“人有死者,邑裡共食之。”
不僅要吃敵人,鄉鄰有人死了,也要分而食之,這種“胃葬”習俗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有把吃人做為習俗的民族,并不等于就是食人族,專業的食人族應該是以獵獲的活人當做主要食物。
《晉陽秋》記載:西北的胡人——羯族人行軍打仗從來不帶軍糧,他們一路燒殺擄掠,把抓到的漢族女子飼養起來,當做軍糧,稱作“雙腳羊”,随時捕殺吃掉。
《晉書》對羯族人這種喪心病狂的風俗也有記載:後趙皇帝石虎的兒子石邃發現“比丘尼有姿色者,與其交亵而殺之,合牛羊肉煮而食之。”
這個兩腳畜生不但侮辱尼姑,還要殺掉她們與牛羊肉混在一起煮食,分給部下,讓他們猜都是啥肉——“賜左右,欲以識其味。”
羯族人在特定年代,做出令人發指的行徑,不代表整個羯族就是食人族。
也是在五胡亂華時期,氐族人也以人肉充當軍糧,前秦王苻登令将士“啖死人肉。”
但是與羯族人不同的是,這些氐族士兵吃的是戰死者的屍體,趕上“歲旱衆饑”,屬于無奈之舉,并非有吃人的習俗,也算不上食人族。
雖然曆史上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食人族,但是人吃人的現象卻極為普遍,有複仇吃人的,有因饑荒吃人的,當然也有個别人屬于變态吃人的。
這類的例子數不勝數,這裡簡單說幾個。
晉代八王之亂時期,河間王司馬颙的部将張方“掠洛中官私奴婢萬餘人而西。軍中乏食,殺人雜牛馬肉食之。”
公元403年,也就是後涼國滅亡的那一年,“姑臧大饑,米鬥直錢五千,人相食,饑死者十餘萬口。”
公元409年,北魏道武帝拓跋珪被兒子拓跋紹弑殺,拓跋嗣平定内亂,為了警告以下犯上者,“其先犯乘輿者,群臣脔食之。”
曆史上,食人族也許真沒有,但是人吃人的現象卻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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