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把學曆作為門檻?□王鳴镝“遴選條件放寬一點,學曆設置成本科以上,不要設置全日制,可以設置學士學位證,讓更多的人充分競争,選拔出品德和能力好的人”前不久,山東德州一網友在“領導留言闆”建議公務員遴選時放寬學曆限制對此,德州相關部門回複:遴選機關不再對學曆性質限制為“全日制”(7月11日《法制日報》),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不準把學曆作為門檻?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王鳴镝
“遴選條件放寬一點,學曆設置成本科以上,不要設置全日制,可以設置學士學位證,讓更多的人充分競争,選拔出品德和能力好的人。”前不久,山東德州一網友在“領導留言闆”建議公務員遴選時放寬學曆限制。對此,德州相關部門回複:遴選機關不再對學曆性質限制為“全日制”。(7月11日《法制日報》)
公務員遴選搭建了基層公務員上升的“直通車”,構建起了人才競技的“大舞台”,給基層公務員注入了“強心針”,其積極作用顯而易見。然而,個别地方要求“全日制”的學曆限制,不僅人為提高了門檻,暴露了“唯學曆”“唯文憑”的頑瘴痼疾,更違背就業公平,作出了錯誤的示範,其危害不容小觑。
正所謂“英雄不問出處”。不論是全日制學曆,還是非全日制學曆,不過是兩種不同的教育形式,都是國家認可的學曆,不應區别對待。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總有一些單位戴着有色眼鏡看待“非全日制”文憑,認為“非全日制”是“注水文憑”,難以和全日制正規院校文憑相提并論。事實上,公務員遴選考的絕非一紙“文憑”,而是真才實學。報名隻是門檻,關鍵還在于靠真本事才能考得上。但人為設限,有違“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用人之道,更澆滅了“非全日制”的基層公務員的奮鬥激情。
“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表現,更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應有之義。從《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中并無規定隻有全日制學曆才能報考,到《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明确指出,“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招聘要按照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條件、确定學曆層次,在招聘公告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将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曆、學習方式作為限制性條件。”都樹立起了鮮明的用人導向,然而,遴選卻将“全日制”學曆作為門檻,無疑作了最壞的示範,導緻許多企事業單位紛紛效仿,不僅容易導緻就業不公,更造成了人才浪費,得不償失。
新時代是奮鬥者的時代。而每一個奮鬥的人生都值得被尊重、被鼓勵。優秀的幹部不應因非全日制的學習方式成為發展的“絆腳石”,而唯有構建監管的“天網”,建立健全糾錯機制,高揚處罰的利劍,讓制度長出“牙齒”,打破“隐形門檻”,摒棄學曆“偏見”,讓每個人都有人生出彩機會,才能真正激發廣大基層幹部争當“強國先鋒”跑出“最好成績”,激蕩起民族複興的澎湃春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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