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關于應對肺炎疫情建立“三有一可”機制的意見》、 《關于進一步加強對商超、賓館等人群密集場所複工開工疫 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等文件的相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 現将規範辦理務工人員健康證明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縣内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縣内的農貿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賓館、飯店、藥店等人群密集場所從業人員必須做三項健康檢查(近期有無發熱和呼吸道症狀、有無 肺部炎症影像學特征、白細胞和淋巴細胞血象檢查是否正 常),檢查合格的出具“三項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二、縣内企業用工:原則上隻檢測體溫,由居住地醫療衛生單位出具當日的體溫實測值。企業要求出具健康證明的, 按實際體檢項目進行檢查,并出具健康證明。
三、外出務工人員:根據務工地及沿途需要,遵從個人意願在居住地醫療單位進行體檢,在落實個人承諾和包村 (社區)鄉(鎮、街道)幹部簽字、村(社區)支書簽字、 村(社區)醫生簽字“三簽字”後,由體檢單位出具健康證明。
四、醫療衛生單位職責:各醫療衛生單位要主動給務工人員提供及時、便捷的健康服務。隻測體溫的不收費;開具健康證明的,按不同的體檢項目打包優惠收費。
淅川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月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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