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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翼翼防了3年還是逃不過這一劫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1-16 07:50:54

“最嚴”比對,“最嚴”這兩個字本身就已經吓死一批會計寶寶了,再慣以“不怎麼樣,就立馬鎖死”的驚人描述,估計不明就裡的報稅新手直接會哭暈在牆角,暈之前心裡還一直默念潛台詞:“我TM到底該怎麼做?”

其實你細細想一下,這兩年這種感覺是不是很熟悉?

小心翼翼防了3年還是逃不過這一劫(最嚴比對5月開始)1

隔一段時間,“殘暴的金三”、“企業的監視器”、“最嚴發票令”,這些喪信息就會出現,記得有一次,有個朋友說,他去聽了一堂非常牛逼的大咖稅務講師講課,全程這個老師就是各種牛逼啊。

和這個稅務總局的領導很熟悉,很那個處長經常喝茶聊微信。随時參加各種高端的會議,國家制定政策也會征求他的意見,最後還給你預測那些文件什麼時候要出台,告訴大家一定要害怕,一定要非常害怕,一不小心就要進去。

小心翼翼防了3年還是逃不過這一劫(最嚴比對5月開始)2

2、國稅發〔2005〕141号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增值稅普通發票一窗式票表比對準備工作的通知,用防僞稅控報稅系統采集的普通發票金額、稅額彙總數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中第3、10、16欄“小計”項合計的銷售額、稅額數據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必須相等。

小心翼翼防了3年還是逃不過這一劫(最嚴比對5月開始)3

小心翼翼防了3年還是逃不過這一劫(最嚴比對5月開始)4

3、國稅函〔2008〕1074号的時候把國稅發[2005]61号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比對内容調整為:用防僞稅控報稅系統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稅控系統采集的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金額、稅額彙總數分别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中第1、8、15欄“小計”項合計的銷售額、稅額數據比對,二者的邏輯關系必須相等。

所以,之前對銷項比對這塊,國稅發[2005]61号、國稅發〔2005〕141号、國稅函〔2008〕1074号主要還是看防僞稅控報稅系統采集的信息和相應表格小計的邏輯關系。

而之前如果發生了未開具發票申報的情況,其實很多地方是沒有把這個欄次納入比對的,當然也有地方自行添加了不允許為負數的這個規則「比如四川」。

小心翼翼防了3年還是逃不過這一劫(最嚴比對5月開始)5

實踐中,在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内,沒有限制這欄的地方可能存在了一些采取任意調整這欄來平衡增值稅的違規做法。

而稅總發〔2017〕124号的規定把這個漏洞補上了,當期開具發票(不包含不征稅發票)的金額、稅額合計數應小于或者等于當期申報的銷售額、稅額合計數。

以合計數「含未開具發票欄的方式」來和開具的發票進行比對。這樣你如果負數在未開票欄填寫,勢必就導緻開票和總的銷售邏輯出現異常,導緻銷售額總數小于開具,然後通過不了申報。

其實就是這樣一個簡單的比對發展,非要給弄成,不能填了,一填就鎖死,這不是自己吓自己是什麼?「當然這個事情也不能全怪我們納稅人,很多稅務局也是這樣理解的,已經有稅務局通知不能填這欄的負數了,面對這種情況,二哥的意見就是聽稅務局的,但是必須保持獨立思考,知道這個是怎麼回事」

難道真要鎖死嗎?

其實無非就是無法通過網上申報比對而已,你就算把這個未開票收入填寫到開票欄去一樣無非通過申報的,都要去準備材料,然後審核後申報。

如果經常發生這種業務的企業可以申請白名單,然後稅務局把這個邏輯關系給你放開,你就可以自行申報,當然你的資料備查,以便後期稅務檢查核實。

所以,我根本不怕什麼鎖死,因為我思考過,我知道這背後到底是什麼意圖!

文章來源:二哥稅稅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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