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山東臨沂警方依法查處一名在網上辱罵“留日女生遇害案”死者江歌及其親屬的網民,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3月26日下午,江歌的母親發微博稱“感謝臨沂警方”。
南都記者了解到,該網民此前曾因在網上辱罵浙江樂清滴滴受害者家屬的違法言論,被當地警方兩次處以行政拘留,加上這次被拘,其已經是“三進宮”。
據“臨沂網警巡查執法”消息,臨沂網警近日接網民舉報,有網民在新浪微博、QQ群辱罵留日遇害女生江歌,并揚言對其親屬實施極端行為。根據警方提供的魯某某違法言論截圖,2月16日至18日,魯某某多次發微博稱“我是劉*,我一定要幹掉(江歌媽媽)江*蓮,陳*峰是我男朋友幹掉江歌成功了!”、
據警方通報,該網民名系魯某某,男,23歲,臨沂市臨港區人,發表上述極端言論系為吸引粉絲關注。
南都記者注意到,在此之前,魯某某曾因在網上辱罵浙江樂清滴滴受害者家屬的違法言論,被當地警方兩次處以行政拘留。2018年9月2日,魯某某用微博昵稱“歌手-林幸生”屢次發表揚言殺害浙江樂清滴滴受害者家屬的違法言論,稱“我自己開車去趙**家,計劃就今天開始殺死他全家 ”、“(去樂清殡儀館)還有網友全部幹掉(殺死)”。次日,臨沂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經過警方批評教育,魯某某表示悔過,但不久後,其繼續改換網名,用微博昵稱“髙橋來-応援”再次發表多條惡意攻擊滴滴遇害者的信息,并揚言對遇害者家屬實施極端行為,引發網民憤慨。2018年9月17日,魯某某因涉嫌尋釁滋事再次被臨港區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據魯某某本人供述,其因被拘留心情不好,被釋放後發表一些極端言論吸引粉絲關注。
臨沂網警提醒,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布信息應嚴守法律底線和社會道德底線,對于侮辱他人、威脅、揚言實施極端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網民,公安機關将依法查處,對于屢教不改的網民,公安機關将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采寫:南都記者 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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