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海市,有一名女子爆料稱,自己停車的時候誤占了他人車位,結果遭到了一輛勞斯萊斯和一輛奔馳的前後夾擊圍堵,自己的車無法挪出,于是她拍了一段視頻發到網上,質問“不就是停錯車位了嗎,就要這樣欺負窮人嗎?”
此視頻一出,立馬引起網友的熱議:
“知道是别人的車位還停”
“很多女性的思維挺奇葩,凡是都是别人的問題,從不反省自己”
也有網友講述了自己被别人占車位的經曆:
那事情究竟是怎樣的呢?
通過多方了解,事實是女司機占了别人的車位,勞斯萊斯車主打電話讓其挪車,女司機态度蠻橫以“正在吃飯,那麼多車位呢,你非得停在這個車位嗎?你不會停在其他車位嗎”為由拒絕挪車,勞斯萊斯車主再次打電話,不是不接,接了也是态度很不好,勞斯萊斯車主多次打電話溝通此事未果,才會在一氣之下,做出此類的舉動,所以才會有這樣一段惡人先告狀的視頻。
事後,女子稱,私家車位标志太小,沒看見,自己已經道歉了卻都無濟于事,并強調自己是無心之舉。
那什麼是無心之舉呢?
從法律上來講,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故意比較好理解,就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狀态;
過失則包括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能夠避免,已緻發生這種結果的,前者叫疏忽大意的過失,後者叫過于自信的過失。
而行為人無過錯的事件,隻有意外或不可歸責于雙方原因的不可抗力。
被豪車圍堵的女子,明知車位不屬于自己的,且不屬于公共車位的情況下,占用他人車位的行為,已經侵害到車位所有人的所有權或使用人的使用權,即已經構成侵權。
視野新聞周刊提醒您:
當今城市,車位不夠使用已經成為常态,小區外圍停滿車的情況比比皆是,當我們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偶然占用一下他人車位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車上一定要留電話,還要留能打得通的電話,如果是占了車位晚上還不走,要麼打不通,要麼打電話不接,接了電話語氣又不好,那麼相信誰都會怒氣高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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