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洗衣液可靠嗎?外包裝看似是洗衣液,實則裡面裝着奶茶,這款“洗衣液奶茶”走紅不久便遭下架不過,記者近日發現,外包裝看似是奶茶,實則内部裝着洗衣液的“奶茶洗衣慕斯”仍在網上銷售,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超市洗衣液可靠嗎?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外包裝看似是洗衣液,實則裡面裝着奶茶,這款“洗衣液奶茶”走紅不久便遭下架。不過,記者近日發現,外包裝看似是奶茶,實則内部裝着洗衣液的“奶茶洗衣慕斯”仍在網上銷售。
“這很容易混淆食品和日用品的界限,惡意利用了公衆對食品外包裝的信賴,如果不采取必要的區分措施,一旦老人、兒童誤食将造成不可預測的風險。”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李長青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除洗衣液奶茶外,具有誤導性外包裝的食品還有鉛筆糖、肥皂巧克力、香煙糖、燈泡糖……
容易導緻兒童或老人誤食
“目前,市場上具有誤導性外包裝的商品主要有兩類。”李長青表示,一種是被制成食品形狀的日用品,比如草莓蛋糕精油皂、食品玩具等;另一種是被制成日用品形狀或使用日用品外包裝的食品,比如燈泡糖、香煙糖等。
把人繞暈的,不止有洗衣液奶茶。香皂多是用來洗手、洗澡的,但有商家卻在售賣可以吃的“香皂”。命名為“叔膚佳”“舒呼佳”的香皂巧克力,出現在多家電商平台上。
除此之外,很多糖果也在混淆食品與非食品的邊界。記者在北京某連鎖便利店發現,零食貨架上擺着石頭糖、鉛筆糖等。
吸煙有害健康,不過在某電商平台上,外形酷似香煙的香煙糖,竟被一些成人買來給小孩吃,有買家評價稱“外包裝和細杆真煙一樣,孩子喜歡”。
還有種外形模仿2B鉛筆的鉛筆糖頗受歡迎,撕開其外層包裝紙,裡面是一粒粒的糖,商家稱這是“上課可以偷吃的文具零食”。部分鉛筆糖有9節,其中8節是硬糖,筆尖那一節為真實鉛筆芯。
燈泡糖是一種棒棒糖,商家稱其大小和電燈泡基本一樣。在此糖的商品詳情頁中雖寫有“請勿吞食”的字樣,但仍有人将糖直接塞進嘴裡後無法取出,隻能求助于醫生。
據了解,購買這類商品的消費者主要是學生、年輕上班族。許多商家利用社交媒體、短視頻平台進行營銷,讓越來越多的人“跟風”購買。
“奶茶與洗衣液,一個可食用一個不可食用,存在根本性區别。”江南大學副教授劉志剛對記者表示,長期接觸有誤導性外包裝的食品,容易導緻兒童或老人誤認為有這類外包裝的商品就是食品,由此可能出現兒童或老人誤食洗衣液、香皂、鉛筆等事件,威脅公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年來,因商品外包裝等存在誤導性,而導緻的誤服、誤食中毒事件時有發生,令人心驚。今年1月,江蘇蘇州一女子購買了一款“網紅”清潔劑,因該清潔劑從瓶身圖案、液體顔色到氣味都很像橙汁,導緻其家裡老人将橙色清潔劑誤當橙汁給孩子喝下,後孩子被緊急送醫洗胃。
“跨界”外包裝系虛假宣傳
一方面具有誤導性外包裝的食品暗藏風險,另一方面香煙糖、香皂巧克力等食品依然在售,現行法律能夠有力遏制相關亂象嗎?
“單就食品外包裝,洗衣液奶茶生産者并沒有直接違反現行法律規定,最多在包裝外形設計上有不當之處。”李長青表示,目前我國對誤導性外包裝食品的處罰依據并不明确,也沒有公開的直接針對誤導性包裝食品的處罰案例。
不僅是食品類法規,李長青介紹,我國食品包裝标準也沒有對包裝外形提出具體、強制性的要求。相關法規主要聚焦于兩個方向,一是針對食品“标識”,二是食品包裝所使用材料的安全性。
“如果食品外包裝僅在名稱、形式上和煙酒相似,或僅在外觀、造型、容器上做‘搞怪’創新,現行法律法規尚無法有效對其進行監管約束。”劉志剛表示,全球主要國家對食品包裝的監管,都集中在包裝材料的安全性上,幾乎沒有專門針對包裝結構和形式的法律法規。
那麼,面對屢禁不止的誤導性包裝食品,我們真就束手無策了嗎?
“也不盡然。在一定程度上,現有法律規定也是可以約束相關行為的。”李長青指出,當商家利用誤導性外包裝在店鋪展覽處、短視頻平台、社交網絡等場景進行廣告宣傳,形成大量傳播、誤導諸多消費者,甚至有悖社會公序良俗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中國消費者保護協會等都可依據有關法律對違規的商家、廣告主等進行依法處理。
中國農業大學副教授朱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商品跨類營銷是一種同時挑戰法律和道德的“擦邊球”營銷行為,産品外包裝相當于宣傳的一個部分,這種以假亂真的“跨界”外包裝可被理解為是一種虛假宣傳。
據悉,“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等相關規定,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廣告法》中都有所體現。
記者了解到,2022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把面向未成年人開展“無底線營銷”等列為打擊重點,綜合運用《食品安全法》《産品質量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争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查辦了一批涉及江西、山東、浙江、福建等省份的“無底線營銷”食品典型案件。
在李長青看來,目前我國對食品外包裝的相關規定、國家強制性标準主要集中在所使用材料的安全性上,對于其外形并無明确要求,即使有一般性标準也不具有強制性,導緻有商家鑽了空子。因此,從立法完善的角度,可以考慮針對食品包裝的外形出台強制性國家标準,杜絕類似故意誤導性外包裝的出現。
以技術反制規避誤導風險
北京理工大學副教授闫懷志對記者表示,從技術手段上,電商平台将誤導性産品甄别出來并屏蔽相關商品,是可以做到的。
具體來說,通過對上架商品進行圖像識别、文字識别以及人工智能比對,電商平台能夠發現商品的外包裝形狀與文字标識等不相匹配的情況,可以識别産品的“本來面目”、撕下誤導性食品的“僞裝”,使相關商品信息無法進入消費者視野,降低消費者被誤導的風險。
記者在某電商平台搜索香煙糖、燈泡糖,均顯示“沒有搜索結果”。不過,當以“創意食品”為關鍵詞進行搜索時,仍可以發現部分具有誤導性外包裝的食品。
對此,闫懷志指出,在電商平台上,某些商家會玩“文字遊戲”,用“煙糖”“煙型糖”“如煙口香糖”“香口糖”等内容來指代香煙糖,以此來規避關鍵字審核,導緻電商平台上确實存在“漏網之魚”。不過,如果電商平台通過“文字 圖像識别”,并輔以人工判讀,就可以讓這種行為現出原形。
闫懷志表示,電商平台還可以通過技術手段,建立誤導性食品及相關供應商的“黑名單”,以進一步限制和威懾不良行為。他建議,電商平台應制定相關制度,加強技術與管理兩方面的措施,認真審核上架商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
在劉志剛看來,近年來網絡銷售異軍突起,形形色色的“創新”營銷方式層出不窮,但是創新是有底線的,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當前,針對法律暫時不能覆蓋到的“盲區”,他建議賦予有關行業協會相關職能,由行業協會出台相關舉措,遏制誤導性食品外包裝亂象。同時,電商平台也應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積極高效處理類似事件,共同為保障廣大人民群衆的食品安全構築堅固的“防火牆”。(記者 唐 芳)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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