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07年以來,各地、各部門大力推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如今幾乎講安全工作就要提到隐患排查治理,應該說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已經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但長久以來,職責不清、标準不明、“運動式”“應急式”排查等問題較為突出,忙于應付、疲于奔命、工作被動的現象仍普遍存在如何讓生産經營單位主動落實隐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如何讓員工積極參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如何形成生産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社會共治格局,如何有效構建隐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是擺在我們面前的迫切問題,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如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2007年以來,各地、各部門大力推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如今幾乎講安全工作就要提到隐患排查治理,應該說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已經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但長久以來,職責不清、标準不明、“運動式”“應急式”排查等問題較為突出,忙于應付、疲于奔命、工作被動的現象仍普遍存在。如何讓生産經營單位主動落實隐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如何讓員工積極參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如何形成生産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社會共治格局,如何有效構建隐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是擺在我們面前的迫切問題。
在開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時,必須着力于推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實現五個轉變:
一是轉變工作方式,從運動式推動轉變為制度式推動;二是轉變工作主體,從政府為主轉變為政府、企業及社會多個主體,由孤軍奮戰轉為協同作戰;三是轉變工作内容,從專項整治為主轉變為以日常規範管理與監督為主;四是轉變工作動力,從主要靠外在壓力推動轉變為靠内在動力推動;五是轉變工作手段,從主要靠行政手段轉變為行政、法律與經濟手段并用。實現這五個轉變的關鍵就在于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長效機制。
2011年10月,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在北京市順義區召開了全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現場會,對北京市順義區、廣東省珠海市等地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優秀經驗進行了總結和推廣,形成了一套較為成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體系。經過近些年國務院安委辦在湖北省、北京市房山區、浙江省德清縣等20餘個省市縣的試點,全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試點示範地區隐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基本建成。
具體而言,當前我國隐患排查治理體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内容:
掌握企業底數和基本情況,實現分類分級管理。摸清轄區内生産經營單位的底數,根據生産經營單位的性質和安全生産狀況分類分級,負有安全生産管理職責的政府部門對監管職責範圍内的生産經營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其核心内容概括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按類分級,依級監管”,明确了企業、行業、屬地、專項以及綜合監管部門各方的安全生産工作職責。
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标準,編制隐患排查“工具書”。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标準規程,結合各地區、各行業(領域)實際,按照科學性、全面性和系統性的原則,細化隐患排查标準,明确各類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具體标準和要求,使企業知道“做什麼、怎麼做”,使監管部門知道“管什麼、怎麼管”,實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落實隐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實現隐患閉環管理。企業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責任機制,對照排查清單,實施企業、車間、班組、崗位全員參與、自主排查隐患,并對隐患進行排查、登記、監控、治理、驗收全過程閉環管理,并按照當地監管部門要求,通過信息系統報送隐患,自覺履行主體責任,主動接受監督和指導。
建立信息化平台,實現政企實時高效互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平台實現政企兩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過程記錄和管理。利用該平台,企業對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隐患上報及其他相關隐患信息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管理;安全監管部門對企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狀況、日常執法檢查數據和監管措施執行到位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對重大隐患治理實施有效監管。
強化考核評估,實現差異化監管和精準化執法。地方政府制定企業隐患排查治理績效考核辦法,依據企業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進行評估評級,對企業實施差異化監管和精準化執法。同時,通過分析下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監管執法工作情況,強化過程考核。此外,制定與企業稅費減免、保險稅率浮動、金融信用等挂鈎的激勵約束措施并與專項整治、标準化達标等日常工作結合,強化企業隐患排查治理責任的落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體系是構建長效機制的具體體現,是促使各相關主體形成抓安全生産工作應有動力、壓力和合力的“有形的手”,可從根本上解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動力不足、壓力不夠、合力不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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